关于10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

主动解除医保协议的公示

按照《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和《乌兰察布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规定,定点零售药店主动申请解除医保协议,经丰镇市医疗保障局研究决定,同意以下10家定点零售药店退出医保协议管理,具体名单如下:

丰镇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5年3月27日

编辑 | 集宁佰事通

‍ 来源 | 丰镇市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