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8日,中国证监会公布相关派出机构拟对东旭集团证券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情况。河北、深圳证监局拟对李兆廷等43名责任主体合计罚款17亿元。
经查,东旭集团2015年至2019年,东旭集团通过虚构业务等方式进行财务造假,虚增收入分别为43.76亿元、96.01亿元、128.33亿元、141.49亿元、68.66亿元,分别占当期年度报告记载营业收入的43.97%、47.99%、34.17%、27.77%、20.19%;虚增2015年至2018年年度利润总额分别为15.48亿元、34.15亿元、47.31亿元、54.62亿元,虚减2019年年度利润总额21.55亿元,分别占当期年度报告记载利润总额(按绝对值计算)的73.49%、121.81%、113.34%、145.28%、6.65%。
2015年至2018年,东旭集团通过财务不记账、虚假记账等方式,各期末分别虚增货币资金79.57亿元、247.72亿元、447.90亿元、337.21亿元,分别占当期年度报告记载净资产的32.94%、48.49%、70.59%、43.63%。
东旭集团虚增或虚减收入、利润及货币资金,“18 东集 02”“18 东集 03”公司债券发行文件引用 2015 年至 2017 年年度报告数据。东旭集团在交易所及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券所披露的“18 东集 02”“18 东集 03”公司债券发行文件以及 2015 年至 2019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账上趴着巨额资金,债券却相继违约
事实上,早在2019年末,总资产高达2000亿的民企巨头东旭集团曝出债务违约。到2020年5月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合计9.56亿就出现了未能如期兑付本期债券本息。
对于债券违约,账上趴着百亿资金却无法兑付10亿债券的公司,同期暴雷的康美药业案和康得新案同样存在高存高贷,相继证实货币资金造假,东旭光电的投资者稍有警觉是可以发现端倪。
随后,2021年公开发行的“18 东集 02”“18 东集 03”公司债券也相继无法兑付。
由于缺少公开信息,后续债券的债务重组方案我们无法获得信息,但是根据东旭光电2015年公司债展期协议于 2022 年5月18日届满,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券本金及全部利息已经发生违约,截止2023年报披露日尚未得到清偿。我们预计“18 东集 02”“18 东集 03”也将面临相同情况。
上海古北律师事务所专业证券索赔律师娄霄云提示,随着证监会对东旭集团多年财务造假案的处罚,同时涉及“18 东集 02”“18 东集 03”债券的欺诈发行,国融证券和中兴财光华作为债权发行的中介机构应当就未勤勉尽责部分承担赔偿责任。我们认为持有“18 东集 02”“18 东集 03”债券的债民有机会提起债权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就东旭集团无法清偿部分要求中介机构先行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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