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灵溪镇

各片区,镇属各部门,县派驻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 2021〕3号)和《关于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做好202 5 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苍法建领办〔 202 5 〕 3 号)文件要求,对我镇全年重大行政决策项目进行梳理,编制《灵溪镇政府 202 5 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予以公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根据内容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决策目录施行动态管理,根据镇政府年度工作任务的增加变更等调整情况,及时新增或调整镇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附件:灵溪镇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5年3月28日

灵溪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行政决策主体

决策承办部门

法律政策

依据

履行程序

要求

计划完成时间

1

苍南县第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工程房屋拆迁及土地征收项目

灵溪镇

村镇征迁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苍南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1-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