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学位〔2017〕9号)、《关于高等学校开展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工作的意见》(学位〔2018〕17号)、《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学位〔2020〕20号)及《武汉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实施办法》(武大研字[2018]30号)等文件精神,为响应国家急需学科战略需求牵引,结合我校专业学位发展整体规划,经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申报、研究生院初审、专家组论证会、学校专家预审会、校学评会审议环节,自主审核新增翻译”博士专业学位类别;“应用伦理”、“设计”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党务管理”、“低空经济”目录外硕士专业学位类别。现按程序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4月9日前向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工作处反映(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27—68754152;邮箱:314601684@qq.com)。

研究生院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