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线工人,拿的奖金比车间领导还要高。”前不久,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山钢股份炼钢厂炉前工郭岩的工资卡里收到一笔5000元奖金。“效益增长,职工收入优先涨;效益下降,领导干部收入带头降。”2024年,山钢集团实现了“扭亏增盈、归母为正”目标,为进一步鼓舞士气,山钢集团决定向职工发放嘉奖:一线苦脏累险岗位职工嘉奖标准5000元/人,其他在岗职工3000元/人、2000元/人、1000元/人不等。
(4月1日《工人日报》)
在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山钢股份炼钢厂,一线工人郭岩收到的5000元奖金令人瞩目。山钢集团此次奖金发放向一线苦脏累险岗位倾斜,无疑是其践行“和职工群众坐在一条板凳上”理念的有力体现。然而,这一良好的实践不应仅依赖于企业的“良心”,更需要形成制度规定,通过劳动制度进行约束。
山钢集团在效益增长、扭亏增盈的情况下,坚持“效益增长,职工收入优先涨;效益下降,领导干部收入带头降”的原则,对一线苦脏累险岗位职工给予高额嘉奖,这是对一线职工辛勤付出的尊重与认可。一线工作环境往往艰苦,劳动强度大、风险高,而这些职工却默默坚守岗位,为企业的发展贡献着力量。让他们的付出得到相应的经济回报,不仅是公平正义的要求,更能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从企业发展的角度来看,这种奖金倾斜机制有助于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高企业整体效益。当一线职工的待遇得到保障,他们会更加全身心地投入工作,从而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相反,如果苦脏累险岗位无人问津,企业的相关业务将难以顺利开展,最终影响企业的生存与发展。
然而,仅仅依靠企业的“有良心”,奖金向苦活累活倾斜可能难以长久维持。企业的经营状况、管理层的理念等因素都可能发生变化。在市场波动、效益下滑时,企业的决策可能更多地偏向于追求短期利益,从而忽视一线职工的利益。此时,若没有制度的约束,一线职工的待遇可能无法得到保障。
奖金向苦活累活倾斜应形成劳动制度约束。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劳动政策,明确企业在奖金分配、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例如,规定企业必须按照一定比例向一线苦脏累险岗位职工发放奖金,保障他们的收入水平不低于其他岗位的一定比例。
我们应以制度保障“奖金向苦活累活倾斜”,让一线职工在为社会创造价值的同时,也能实现自身的价值和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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