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燃气经营企业应充装自有产权瓶,并销售自有产权瓶的液化石油气;应向用户提供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

二、自有产权气瓶燃气经营企业负责购置(含置换)、管理、维护、检测、报废,其费用由燃气经营企业承担;用户办理押金手续使用企业自主产权瓶。

三、自有产权瓶置换由具有《燃气经营许可证》和《气瓶充装许可证》的燃气经营企业在其许可范围内实施。用户原有气瓶可按本《通告》规定,可就近就便自愿选择燃气经营企业办理气瓶产权置换手续,燃气经营企业通过收购方式置换成自有产权气瓶,收购价格按市场价及折旧等因素合理确定,保障群众利益。

四、燃气经营企业应建立用户管理台账制度,与用户签订供气协议,约定气瓶的使用、退瓶、统一配送和入户安检等相关服务内容;用户有权单方停止用气,凭气瓶押金收据或自有产权瓶办理退瓶手续,按照燃气经营企业公示的气瓶折旧价进行统一回收。

五、燃气经营企业应落实统一配送和入户安检制度,加强对送气服务人员和车辆的管理,送气人员负责瓶装燃气的安装、查漏等随瓶安检,并对用户进行瓶装液化石油气使用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

六、燃气经营企业应全面落实自有产权瓶和统一配送入户安检管理。自有产权气瓶应设置权属标记并按规定标明专用识别标识,统一安装溯源二维码;按照“统一自有产权瓶、统一服务规范、统一销售价格、统一车辆、统一着装、统一标识”的要求建立便民、高效的配送服务体系,实现气瓶、送气安检等服务跟踪追溯管理。

七、燃气经营企业应设置配送服务和故障抢险电话,用户可拨打配送服务和故障抢险电话预约购气和报修服务。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月底未进行自有产权气瓶置换的用户,依法承担因气瓶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燃气经营企业年底前未按通告要求落实自有产权瓶置换和统一配送入户安检制度的,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

襄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襄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24日

1、

2、

3、

4、

5、

广告招租

版权声明

转载内容,旨在用于行业交流分享,燃气世界公众号对所转载文中的陈述、观点等持客观、中立态度。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如需转载公众号原创内容,可联系授权转载,需注明转载来源“燃气世界”,感谢!


小编微信:hyj0766(添加需注明来意)

★ 关注本公众号每天更新国内各炼厂液化石油气出厂价格

是一种友谊|分享传递智慧

点一个“在看”
小编工资涨5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