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重驱动下,因环保问题引发的企业拆迁愈发常见。对于企业主而言,签订一份合法、合理且能保障自身权益的拆迁补偿协议至关重要。北京翰汇律师事务所主任吴少博律师,凭借丰富的执业经验,通过剖析保定某县城张女士食品加工厂的拆迁案例,为大家梳理签订环保拆迁补偿协议的关键要点。

深陷拆迁难题:张女士的困惑

张女士作为保定某县城食品加工厂的负责人,致力于食品的生产加工。随着环保政策的推进和当地发展规划的调整,镇政府向她下达了限期拆迁通知,并对企业进行了评估。经过多轮艰苦的谈判,双方就补偿问题达成了一致。然而,由于张女士法律意识相对淡薄,在即将签订补偿协议的关键时刻,她对协议签订过程中的注意事项一无所知,内心充满了不安与困惑。

律师深度剖析:协议签订的关键要素

明确签约主体,确保责任落实

吴少博律师着重强调,确定与谁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是首要关键。这不仅决定了在拆迁款发放或安置环节出现问题时,责任主体的认定,更关系到企业主能否顺利主张自身权益。同时,务必检查协议上是否有拆迁方的盖章。一份没有盖章的协议,在法律效力上存在重大瑕疵,极有可能给后续维权带来巨大阻碍。例如,曾有企业主在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时,未仔细检查签约主体和盖章情况,导致拆迁方事后推诿责任,企业主陷入漫长且艰难的维权困境。

留存协议原件,掌握维权命脉

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原件,是企业主在拆迁维权过程中的核心证据。一旦缺失,企业主可能丧失复议、诉讼等维权资格,维权被驳回的风险将大幅增加。因此,在签订协议过程中,企业主务必妥善保管原件。若拆迁方确有需要,可提供复印件。如在某起拆迁案例中,拆迁方以审核为由收走了企业主的协议原件,随后拒绝履行协议约定,企业主因缺乏关键证据,维权之路举步维艰。

全面专业指导:协议签订的维权建议

规范签约流程,拒绝空白协议

吴少博律师建议,企业主应坚持当面签订协议,确保双方同时签字盖章,并各自留存所签协议。签约流程必须严格规范,对于拆迁方提出的签订空白拆迁协议,或要求先签字后收走协议进行审批等不合理要求,企业主应坚决予以拒绝。空白协议存在极大的风险,拆迁方可能擅自填写不利于企业主的条款,损害企业主的合法权益。

应对违约情形,善用法律武器

在现实中,拆迁方不履行协议的情况屡见不鲜。通常,拆迁协议中会明确约定起止时间。若拆迁方在规定时间内未履行补偿或安置义务,即构成违约。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十一款规定,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企业主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究拆迁方的违约责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吴少博律师提醒广大企业主,在环保拆迁补偿协议签订过程中,要保持警惕,增强法律意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专业建议操作。北京翰汇律师事务所将凭借专业的律师团队,为企业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助力企业在环保拆迁过程中,签订公平合理的补偿协议,顺利实现权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