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学校周边道路的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保证学校师生上、下学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和《汕头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汕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在4月1日发出通告,决定取消龙新五街机动车道上的道路停车泊位。
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取消时间
自2025年4月2日0时起。
二、取消泊位情况
1、龙新五街与庐山北路交界处至育智学校处南北侧的机动车道上120个道路停车泊位。
2、新津中学东门至龙新五街与浦江路交界处东西侧的机动车道上17个道路停车泊位。
三、注意事项
1、路段停车泊位取消后,严禁停放机动车。
2、本通告发布后,对该区域内停放的机动车,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和《汕头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3、请广大机动车驾驶员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规范文明驾驶,确保护学通道安全、有序、畅通。
来源:汕头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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