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县金石桥镇政府非法征用基本农田

请求各级监督部门依法查处隆回县石桥镇政府非法征用基本农田,弄虚作假,侵吞老百姓征地款的检举

控告人:吴桂娥,女,汉族,1940年10月6号住湖南省隆回县金石桥镇金南村八组

控告人:隆回县金石桥镇人民政府及镇国土资源办。

控告请求:

一、请求各级监督部门对隆回县金石桥镇人民政府以修建学校的名义非法多征基本良田,出卖门面进行商业营利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二、请求纪委、监察机关对隆回县金石桥镇政府工作人员在征地过程中弄虚作假,侵占控告人征地面积,把控告人土地征收款,中饱私囊的行为以滥用职权罪和贪污罪立案查处,并追究刑事责任。

事实及理由:2018年隆回县金石桥镇因修建芙蓉学校征收土地,在征收土地的过程中,金石桥镇人民政府对老百姓隐瞒真实情况,对老百姓的集体农田(包括基本农田)、土地多征少报不批,进行圈地,把多征的土地到2025年作为商业门面出售,大肆敛财,让所有集体农户失地失保,老无所依。更为令人痛心疾首的是金石桥镇人民政府的工作人员竞把控告人全家人赖以生存的2.167亩农田征收,征收公告时为2.167亩,后来补偿和安置时为1.733亩,侵吞控告人征收土地面积0.434亩,约为289.3平方米,折算征地补偿款近30万元,金石桥镇人民政府用于商业门面出售约为5个门面的面积,按50万一个门面出售计算,获利为250万元之多。控告人多次找镇人民政府及相关工作人员,均相互推诿,说是村里占了,问村里村里说基本没有这样事,征地与村里无关,钱都在镇里。控告人作为一个普通农民,只知道农田土地是祖祖辈辈赖以生存的保障,土地农田被征收了,房屋被强拆了,政府公示的面积无原无故少了,说好的补偿款蒸发了,应给的安置面积和门面说不给就不给了;按规划只能建五层的房屋,我们没钱没关系的多建一层都被强拆了,那些有钱有关系的,送钱就可以建七、八层,少征多占,而我们这些无权无势的却被逼得只有死路一条!金石桥镇为隆回县北部的一个山区乡镇,土地开发本应是其主要政绩,但是金石桥镇人民政府却大兴征收农民土地,进行圈地,把基本农田用于商业开发,滥用职权,进行敛财贪污,行不法之事,强征老百姓的土地,侵吞控告人的征地面积和征收款,让控告人无助和无奈,置老百姓的死活于不顾,为此,控告人在走投无路,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冒险向各级纪委、监委和相关监督部门检举、控告,望各级部门及领导依法查处,以维护失地农民的基本权利,保护控告人的仅有生存之道,还社会一份公正和安宁。

此呈

控告人:吴桂娥

2025年3月24日

隆回县金石桥镇人民政府回复:

网友:

你好!你反映的关于隆回县金石桥镇政府非法征用基本农田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你反映金石桥镇政府在公示征地面积时,你的征地面积为2.167亩,但最后只按1.733亩进行补偿,侵吞其0.437亩土地征地款的问题。在2018年上半年征拆办将占地户的面积进行了丈量,进行了第一次公示。此次公示的数据中,吴桂娥的征地面积为2.167亩。第一次公示后,金南8组居民何某提出,有一部分土地归他与吴桂娥共同所有,但是这次公示面积把这块地全部划入吴桂娥的征地面积。征拆办组织何某与吴桂娥双方实地进行核实,该被征地块面积为0.474亩,其中0.434亩归何某所有,0.04亩归吴桂娥所有。经双方同意后,征拆办在第一次公示的数据上将何某的征地面积增加0.434亩;将吴桂娥在第一次公示的数据上核减0.434亩,调整为1.733亩。

关于隆回县金石桥镇人民政府以修建学校的名义非法多征基本良田,出卖门面进行商业营利的行为的问题。芙蓉学校项目的征地镇政府都严格按征地程序依法进行征收,无强征、强占行为,并取得了各征地户主的签字认可,征地款已按时发放到户。安置门面工作也已经全部落实到位。

关于隆回县金石桥镇政府工作人员在征地过程中弄虚作假,侵占控告人征地面积,把控告人土地征收款,中饱私囊的行为的问题。经镇纪委调查,镇政府工作人员无弄虚作假,侵占控告人征地面积,把控告人土地征收款,中饱私囊的行为。

感谢您对镇政府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金石桥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31日

来源:红网百姓呼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