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总队“361”工程部署,进一步加强南部协作区成员支队之间关于消防法制和综合指导等方面的业务交流,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4月1日,临汾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召开南部协作区2025年第一次法制工作例会暨综合指导业务工作交流会。总队党委委员、总工程师朱江出席会议,各成员支队分管副支队长、综合指导科科长、2名大队长参会。

会上,朱江总工程师传达了全国消防监督和法制工作会议精神,对新修订的《山西省消防条例》进行了要点宣贯,并对加强全省消防法制工作提出三点工作要求:

一是要坚持以高水平消防法规建设引领消防法治建设规范运行。要坚定法治政治属性,加强法规体系建设,强化执法制度建设,注重制度跟踪管理;

二是要坚持全面推进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要推动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带头强化法治思维,扎实规范消防执法行为,切实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持续做好执法“微腐败”整治,注重优化消防营商环境,持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保障;

三是要坚持规划引领,以高质效规划兑现保障消防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抓好“十四五”消防规划收官,认真开展终期评估,谋划启动“十五五”消防规划编制工作,科学设置目标任务和重大工程,引领带动全省消防救援事业高质量发展。

总队法工处李士戎副处长就严格规范消防监督检查、裁量权基准的制定与实施等工作以及执法责任制规定、便民利企措施、包容免罚清单等执法制度进行了宣贯解读,并对执法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进行了通报分析。

会议期间,临汾支队就法制、产品、火调、技术服务机构等方面工作进行了介绍,展示了消防监督检查移动执法平台;各成员支队围绕规范执法程序、规范处罚裁量、强化执法监督、加强便民利企等方面内容先后进行了业务研讨交流,并共同签订了《南部协作区成员支队综合指导业务协同共促协议书》。总队还就各支队提出的业务问题进行了现场答疑。

此次会议,各成员支队之间相互探讨好的工作经验做法,及时学习领会总队最新的工作要求,有效实现共同成长和进步。下一步,临汾支队将按照总队“361”工程要求,切实肩负起轮值支队的工作职责,在执法业务深度融合上立标突破,全面助推南部协作区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来源:临汾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