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4月3日消息,ST浩丰“公告称,公司近日陆续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分别出具的民事裁定书、仲裁裁决书,相关案件涉案金额合计约 6946.01万 元。不存在单项诉讼涉案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的诉讼、仲裁情况。累计诉讼、仲裁案件具体进展为: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严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案,涉诉金额 4294.7万 元,一审被驳回起诉;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中安星瑞航空科技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案,涉诉金额 1367.21万 元,一审被驳回起诉。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仲裁中安星瑞航空科技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争议案,涉诉金额 1284.09万 元,裁决返还货款人民币 9.06 万元,驳回其他仲裁请求。上述诉讼、仲裁案件涉及款项已在 2023 年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案件结果本身不会对当期净利润产生影响。根据会计准则规定,若后续收回相关款项,已确认的坏账损失可予以转回,转回金额将计入当期损益并相应增加净利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公司后续将继续积极采取合法手段和商业策略,以加强应收账款的回收工作,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公司将按照有关会计准则的规定作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公告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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