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淮南市市民张坡向记者透露,称自己在2024年6月,被当地公安机关单方面强制关进精神病院、强制检查治疗长达22天,期间被限制自由,禁止家属探望和接出院。事后,张坡要求当地公安给他一个说法,但至今无果。

事情源于1999年,当时张坡毕业分配到淮河能源控股集团,成为采煤工人,当年在井下作业时被失控的矿车撞伤,后被鉴定为五级伤残,基本丧失劳动能力,享受伤残待遇,领取伤残津贴,每月到手1300多元。

张坡告诉记者:“2010年左右,淮南市最低生活保障是260元左右每人每月,我的伤残津贴还够一家三口日常生活,而到了2020年以后,淮南市低保已经随物价提高到了680元左右每人每月,我的伤残津贴扣除各项保障后,到手只有1900多元,保障不了一家的日常生活。”

前几年,张坡向淮河能源控股集团反映,要求提高伤残津贴标准,但单位与张坡就津贴标准应遵循的具体法规标准产生分歧,没有同意张坡增加津贴的要求,张坡不服,多次到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并把自己的情况拍成视频,发到了网上。

2024年6月2号这天,张坡再次来到淮河能源控股集团大门前,举着写有“实名举报”等内容的牌子,并拍摄视频,期间与前来制止的单位工作人员发生纠纷,随后张坡拨打了110报警处理。

淮南市公安局龙禹派出所接到指令赶赴现场处理纠纷,并将张坡带回派出所进行讯问。讯问结束后,淮南市公安局龙禹派出所的民警将张坡带上车,并告诉张坡要把他送到淮南市第四人民医院精神病科进行精神方面疾病的检查鉴定。

根据淮南市第四人民医院精神科的入院记录显示:张坡入院日期为2024年6月2号,出院日期为6月24号,住院时间22天。同时入院记录上标示:“出院必须由派出所办理,家人不允许探视。”

22天后,张坡被派出所民警接出医院,并以寻衅滋事处以行政拘留8日的处罚。对于拘留的行政处罚,张坡表示可以接受。张坡说,如果他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他愿意负任何相应的法律责任。但他接受不了的是,派出所民警在他没有暴力倾向和精神异常的情况下,在他本人和亲属坚决反对下,把他送进精神病科进行强制检查治疗,并且过程长达22天。

那么,公安是否有权决定将公民关入精神病院?对此,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李肖峰律师 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相关规定,当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出现实施或可能实施伤害自身的行为、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存在伤害自身或他人安全的危险时,公安机关才有权直接采取送医措施。”且若要将患者直接送医,公安也需通知患者亲属。

而对于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但公安并无强制医疗的决定权,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

在本案中,若当时张坡并不存在精神异常迹象,也没有伤害或危害自身及他人的行为,则公安机关行为可能涉及对张坡公民自由权的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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