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进程中,一则发生于基层的真实故事,如同一束强光,穿透重重迷雾,照亮了我们对公平正义与法治精神的认知之路,令人动容且发人深省。
事发地:山东临沭县戴家河
故事的主角,是那位坚毅的 54岁农民戴某杰。2007 年,一纸《鸡棚续签合同》,本应是他辛勤耕耘、安稳发展的保障,却未曾料到,竟成为一场长达十八年土地保卫战的导火索。
2008 年正月,这本该是阖家欢乐、充满希望的时节,然而对于戴而言,却是噩梦的开端。新任村干部戴某山带领一群人,气势汹汹地操纵着推土机,无情地将通往戴某杰养鸡场的唯一道路堵成了土丘。刹那间,1.3 亩承包地上的 387 只肉鸡,因饲料断绝,在饥寒交迫中全部饿死,那 2.1 亩地上的鸡棚,也在风雪肆虐下摇摇欲坠,岌岌可危。
从那一刻起,戴某杰便毅然决然地踏上了这条布满荆棘的维权之路。他从临沭县法院起步,一路辗转至临沂市中院,又从临沂市人民检察院迈向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最终来到山东省高院。每一次庭审,他都如一位无畏的战士,背着装满证据的蛇皮袋,那里面承载的不仅是证据,更是他对公平正义的执着追求。在这场漫长的斗争中,沉重的压力如同一座无形的大山,压得他喘不过气来,甚至让他患上了重度抑郁症。但即便如此,他心中的信念之火从未熄灭,始终在黑暗中顽强闪烁。
终于,在 2023 年,山东省高院的裁定书(2023)鲁民申 2026 号如同一道划破长空的曙光,为这场漫长的抗争画上了一个公正的句号。法院经严谨审查认定,戴家河村民小组在承包期内单方收回土地的行为,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其违约行为直接给戴造成了巨大损失。面对村委会提出的“4.8 万元转让协议已终止承包关系”这一不合理主张,法官依据《民法典》第 545 条合同相对性原则,予以坚决驳回。当执行法官将 13.3 万元赔偿款交到戴手中时,这位饱经沧桑、无比倔强的农民,再也无法抑制内心的情感,泪水夺眶而出。这泪水,饱含着十八年的艰辛、委屈,更有对公平正义最终降临的欣慰。
这则故事,绝非简单的个体维权事件,它是公平正义在基层社会曲折实现的生动写照,深刻反映出我们党对公平正义矢志不渝的追求。在广袤的基层土地上,类似合同与权力的激烈冲突,往往会如毒瘤一般,严重侵蚀群众的切身利益。这无疑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基层治理必须严格遵循法律法规,权力绝不能肆意妄为,必须将其关进制度的笼子。而戴某杰在困境中始终坚持不懈的精神,更让我们看到人民群众对法治的坚定信任与殷切期待。
作为党员,我们肩负着重大的历史使命与责任担当。从党史学习中,以及像这样发生在身边的基层故事里,我们应不断汲取奋进的力量,时刻强化法治观念,将其融入到日常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在面对群众问题时,我们要以法律为准绳,以公正为原则,坚决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让公平正义的阳光毫无保留地普照基层大地。以实际行动为法治中国建设添砖加瓦,为乡村振兴战略的稳步推进筑牢坚实的法治根基,切实践行党的初心与使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每一项政策落实中,都能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温暖与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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