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6月初,华北军区关于冀中军区参谋长黄寿发枪杀孕妻的报告,到了毛主席这里。此时,他的犯罪事实已经清楚,各项证据确凿充分,被判处了极刑。
不过,华北军区有些同志还考虑了一个问题:黄寿发也是老红军、老革命了,过去在红军时期、抗战时期都立下了赫赫战功,现在解放战争正是用人之际,他一时犯了糊涂,能否给他一个机会,让他戴罪立功。
毛主席听后,立即坚定地表明了自己的态度:支持华北军区判决意见。他强调说,黄寿发的罪行令人发指,极为残忍,不但杀妻,甚至肚子里的孩子他都不顾,完全没有人性,这样的人绝不姑息迁就,否则,无法给死者及广大官兵一个交待。
不久后,《晋察冀日报》全文刊登了黄寿发犯罪事件的经过,并附上了华北军区军法处的判决书,黄寿发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那么,黄寿发为何枪杀自己的孕妻,过程又是怎样的呢?一切还得从头说起。
1938年,黄寿发经人介绍,认识了在冀中军区担任电报员的何茵。何茵活泼开朗,面容长相也好,很快吸引了黄寿发。同时,何茵也觉得黄寿发是八路军的高级干部,虽然没有多少文化,但打仗勇猛,有英雄气质,两个人没处多久便结婚了。
婚后,日子过得平淡,但也算幸福。但是,黄寿发心中慢慢对何茵产生了不满。他觉得,何茵与自己结婚了,那就应该相夫教子。
可何茵却是一个事业型的女子,并不愿意做家庭主妇。因此,婚后她一直坚持上班,因为是搞电报业务,工作需要值班,也是经常不回家,导致黄寿发越来越不满。
两个人有了孩子后,何茵还是因为忙于工作经常值班不回家,黄寿发便经常和她吵架,说孩子没人照顾。没办法,何茵只好雇了一个保姆,这样一来,她的压力就减轻了,也能更好地投入工作了。
可是,她经常不回家,黄寿发和保姆接触的机会就多了。他也忘记了自己是一名党员,一名领导干部,放松了对自己的纪律要求,慢慢地和保姆发生了关系,两人勾搭在一起。
可黄寿发知道,他是八路军的领导干部,这样被人传出去,那他的政治生命就要结束了。于是,他几次提出要与何茵离婚,想与保姆结婚。可是,何茵觉得,这是聚少离多造成的都没同意,并承诺以后多关心黄寿发。
一次,她从工作岗位上下来,准备偷偷回家,给黄寿发一个惊喜,却没想到,回到家便撞见了黄寿发和保姆的奸情。她大发雷霆,准备到军区去告黄寿发。
黄寿发紧张了,只能向何茵求饶,说一旦说出去了,他就全完了,这个家也就完了,孩子们也没人照顾了。何茵心疼孩子,况且自己也怀了他们的第二个孩子,只好忍了下来。
但是,何茵心中的疙瘩却无法消除。后来,他们一有争吵,何茵气就不打一处来,便搬出这件事要挟黄寿发。黄寿发担心这件事早晚要传出去,夜长梦多不如永绝后患。于是,他下决心对妻子动手。
又一次争吵过后,黄寿发罪恶的枪口直接对准了何茵,也不管她肚子里的孩子了,朝着何茵连开三枪,何茵倒在血泊中后,他又把枪放在了她的手里,造成了何茵自杀的假象。
但是,这一切都让随后赶来的冀中军区司令员孙毅感到怀疑,一切迹向表明,这并不像是何茵自杀的,他便让保卫人员严查。
案件的突破口,出现在了黄寿发警卫员的身上。原来,黄寿发杀妻前本想借刀杀人,让警卫员去办这件事。但警卫员拒绝了,劝黄寿发无论如何都不能这样做,他更不会去干。
后来,事情发生后,也是警卫员第一时间发现了何茵被杀,他便对黄寿发产了严重的怀疑,随后将此前的事情一并向专案组作了报告。最后查实,这就是黄寿发所为,案件也告破了,也就有了开头的一幕。
值得一提的是,黄寿发被枪决后,冀中纵队司令员杨成武将他的女儿接到了身边抚养。他流着泪说,黄寿发伏法是罪有应得,但他的女儿是无辜的,我要抚养她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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