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日照高速公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在对辖区内设备进行整合的基础上,日照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决定在辖区内启用2套区间测速设备,现对以下设备予以公示,自公示之日起30日后,将对有关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依法管理,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设置地点

序号 设备管理部门

设备具体位置

设备类型

1

日照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莒县大队

日兰高速公路

56KM+500M—43KM+000M

日照方向

区间测速设备

2

日照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莒县大队

日兰高速公路

56KM+500M—70KM+700M

临沂方向

区间测速设备

抓拍地域范围及抓拍违法行为区间测速设备 设置地点路段内通行车辆的超速、违反禁令标志、违反禁止标线、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非紧急情况时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行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违法行为。

二、启用时间

上述测速设备将于2025年5月1日正式启用。公示期满后,将依法对高速公路超速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处罚。

三、温馨提示

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保持安全车速,平安出行,文明出行。

日照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

2025年4月1日

来源:日照高速交警

编辑:张珊

审校:许芮

值班主任:王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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