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日照高速公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在对辖区内设备进行整合的基础上,日照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决定在辖区内启用2套区间测速设备,现对以下设备予以公示,自公示之日起30日后,将对有关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依法管理,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设置地点
序号 设备管理部门
设备具体位置
设备类型
1
日照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莒县大队
日兰高速公路
56KM+500M—43KM+000M
日照方向
2
日照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莒县大队
日兰高速公路
56KM+500M—70KM+700M
临沂方向
区间测速设备
抓拍地域范围及抓拍违法行为区间测速设备 设置地点路段内通行车辆的超速、违反禁令标志、违反禁止标线、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非紧急情况时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行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违法行为。
二、启用时间
上述测速设备将于2025年5月1日正式启用。公示期满后,将依法对高速公路超速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处罚。
三、温馨提示
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保持安全车速,平安出行,文明出行。
日照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
2025年4月1日
来源:日照高速交警
编辑:张珊
审校:许芮
值班主任:王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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