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订婚强奸案我认为会无罪释放或者发回重审

文/肥猪满圈

大同强奸案,之所以二审到今天还没判,一年多了啊,我认为,是证据不足,甚至就不构成强奸罪,这才是本案之重点。

我假设一个案子,如果证据确凿,所有的证据链一点问题都没有,那么您觉得,案子到法院了,法院会耽搁吗?是不是到法院,乞球咔嚓就给你判了。

法院依法判案,没问题吧?强奸案,证据确凿,一点瑕疵没有,那就根据情节判呗对吧?根据《刑法》第236条之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证据确凿,您觉得法院会判错吗?我不说了吗?根据情节,对女的伤害重的,甚至造成巨大心理伤害或者是身体残疾的,那就多判几年。如果是半推半就的,那就判最轻的,3年呗对吧?

根据现有的我所了解到的相关信息,我认为二审,判处席某某,也就是那个男的,判处他无罪或者是发回重审的可能性最大。

大同中院如果有担当,那就直接判处席某某无罪,如果怕担责,那就发回重审。

其实不论对于席某某本人来说,还是对于大同中院和下级法院来说,如果证据不充分,或者是证据不够确凿,那么都是直接判处席某某无罪最能体现司法公正。

按着《刑诉法》之规定,二审应该在两个月内审结,但是这个,这都多长时间了?

我们来简单回顾一下事件经过,2023年1月30日俩人经过婚介认识,同年五一订婚,5月2号发生的所谓订婚强奸案,5月5号被告人席某某被以强奸嫌疑人的身份刑事拘留。同年也就是2023年12月25号一审宣判,判处席某某构成强奸罪有期徒刑3年,被告人不服当庭上诉。

二审经过多次延期,经过多次延期之后,案件於2025年的3月25日在大同中院开的庭,这个大家都知道对吧?

对于延期,我看网上也是算法不一啊。如果按2个月一次延期算的话,那么您算算从12月25号一审宣判开始算,到2月25是二审期限对吧?4月25是一延,6月25是二延,8月25是三延,10月25是四延,12月25是5延,2025年2月25是六延,到2025年的4月25号是七延对吧?因此说此案二审的庭审是3月25,等于是六延半对吧?

那么我们不禁要问,为何延期?不就是这个案件具有特殊性和争议性吗。‌需进一步查证证据和争议点,比如说,俩人是不是自愿,比如说俩人的婚约,是否有效等等都得再次确认?

总而言之一句话,一个小案子,但是其疑点可不小,而且其疑点众多。

现在的情况是2025年3月25日中午1时许,二审的庭审结束,但是这个择期宣判的期却不好择,而且其判更是不好宣。

根据此前我们知道的,二审曾经和席某某商量,意思是你认罪认罚,我们给你来一个缓刑你看如何?但是人家席某某不干,你要么判我无罪你要么判我有罪,不要什么缓刑不缓刑的。

其实缓刑啥意思?我认为是缓兵之计。缓刑也是刑,缓刑也属于犯罪行为成立,说白了也是犯罪。

其实这种事儿,他和别的案子完全不一样,打架斗殴,认罪认罚,对社会危害不大,取得对方谅解,判个缓刑,一点问题都没有。但是此案,和打架斗殴完全不同啊。如果强奸成立,那就没有判处缓刑的理由对吧?如果强奸证据不充分,那更没有判处缓刑的理由,不充分你得无罪释放人家。

所以说要给个缓刑,说白了这就是二审的底气啊不怎么足的表现。

因此说,我开篇就说了,如果证据真的充分,不早就判了吗?还用得着延期吗?一直在延期,说明这个案子的复杂性。

这个案子具体的要点,我就不说了,因为媒体上到处都是。而现在,整个事件呈现在我们面前的是,到底是不是强奸啊?这个都得不到最基础的认可。所以说,大同中院,真的难啊。

我预计二审结果,要想干脆,那就无罪释放,然后相关人员该追责追责。如果再接着纠缠,那就是发回重审,人还得接着押。

其实有一点最重要,我认为,应该异地审,或者异地二审。这对男女双方,以及对相关人员,我觉得都有好处也都公平。

OK就到这,感谢大家!

06042025肥猪满圈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