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寿县法院寿春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隔阂,使原、被告双方深刻感受到了司法温暖和人文关怀,有效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2025年2月10日13时许,赵某和李某因沟边栽树问题发生口角,争吵中李某突然持木棍对赵某进行殴打致其受伤住院治疗。
公安机关对李某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因赔偿一事赵某和李某进行协商,李某仅支付了部分医药费。多次沟通未果,赵某将李某诉至寿县法院。
承办法官受理该案件后,第一时间查阅卷宗材料,并反复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秉持着“调判结合、调解优先”的原则及为民解优、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宗旨,承办法官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为双方分析利弊,讲清“以和为贵”的道理。
在承办法官的释法答疑下,庭前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签订调解笔录,被告决定对原告进行赔偿,并当场履行。
原本看似不可调和的矛盾,迎来了“大和解”的局面。
生命、身体和健康是我们最宝贵的财富,任何时候都要谨慎对待。
我们要学会保护自己在发生纠纷后,保持理性头脑,不要被情绪左右,尊重司法权威,通过合法的渠道表达自己的诉求和意见,通过合法途径及时寻求救济。
来源: 寿县人民法院 责编:月 月 审核: 蓝色海风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