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桐城市龙腾街道东郊村,高桥村戴老屋组、河湾组、桥头组、上响堂组、神墩组、五牛组、响堂组、沿河组、胡咀组,坊正村笪庄组、张楼组;龙眠街道太平社区,东盛村草庙组、大山组、石庄组、刘湾组、乔院组、高庄组、周北组、周东组、周南组;孔城镇镇东村仓前组、代庄组、吴庄组、兴冲组、赵庄组、朱庄组,跃进村冲庄组、红旗组、井庄组、李庄组、刘庄组、桐庄组、汪庄组、中仓组、中心组、宗庄组,王店村大塘组、胡店组、金庄组、山冲组、双联组,铁山村上圩组、庙前组、双墩组、姚圩组,晴岚村高院组、何庄组、徐庄组、堰庄组、姚圩组,姜范圩村光老组、水圩组、上圩组、孙圩组、塘庄组、杨圩组、赵小圩组,红庙村柏枝组、大墩组、团结组、高湾组、高庄组、合兴组、黄塘组、梅庄组、钱塘组、上墩组、汤湾组、下墩组、院墙组、朱庄组、丁冲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桐城市龙腾街道东郊村,高桥村戴老屋组、河湾组、桥头组、上响堂组、神墩组、五牛组、响堂组、沿河组、胡咀组,坊正村笪庄组、张楼组;龙眠街道太平社区,东盛村草庙组、大山组、石庄组、刘湾组、乔院组、高庄组、周北组、周东组、周南组;孔城镇镇东村仓前组、代庄组、吴庄组、兴冲组、赵庄组、朱庄组,跃进村冲庄组、红旗组、井庄组、李庄组、刘庄组、桐庄组、汪庄组、中仓组、中心组、宗庄组,王店村大塘组、胡店组、金庄组、山冲组、双联组,铁山村上圩组、庙前组、双墩组、姚圩组,晴岚村高院组、何庄组、徐庄组、堰庄组、姚圩组,姜范圩村光老组、水圩组、上圩组、孙圩组、塘庄组、杨圩组、赵小圩组,红庙村柏枝组、大墩组、团结组、高湾组、高庄组、合兴组、黄塘组、梅庄组、钱塘组、上墩组、汤湾组、下墩组、院墙组、朱庄组、丁冲组范围内,详见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市政府组织实施交通类基础设施建设活动需要(G237桐城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项目),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可以征收集体土地的情形。

三、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桐城市人民政府将组织龙腾街道办事处、龙眠街道办事处、孔城镇人民政府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邀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并听取意见。

四、公告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桐城市龙腾街道东郊村,高桥村戴老屋组、河湾组、桥头组、上响堂组、神墩组、五牛组、响堂组、沿河组、胡咀组,坊正村笪庄组、张楼组;龙眠街道太平社区,东盛村草庙组、大山组、石庄组、刘湾组、乔院组、高庄组、周北组、周东组、周南组;孔城镇镇东村仓前组、代庄组、吴庄组、兴冲组、赵庄组、朱庄组,跃进村冲庄组、红旗组、井庄组、李庄组、刘庄组、桐庄组、汪庄组、中仓组、中心组、宗庄组,王店村大塘组、胡店组、金庄组、山冲组、双联组,铁山村上圩组、庙前组、双墩组、姚圩组,晴岚村高院组、何庄组、徐庄组、堰庄组、姚圩组,姜范圩村光老组、水圩组、上圩组、孙圩组、塘庄组、杨圩组、赵小圩组,红庙村柏枝组、大墩组、团结组、高湾组、高庄组、合兴组、黄塘组、梅庄组、钱塘组、上墩组、汤湾组、下墩组、院墙组、朱庄组、丁冲组范围内,采用镇(街道)政务公开栏及村务公开栏张贴/电子屏显示等方式发布,并在桐城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tongcheng.gov.cn/)发布。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单位:龙腾街道办事处,联系人:丁从玉,联系方式:0556-6569208。

联系单位:龙眠街道办事处,联系人:陈邦林,联系方式:0556-6207830。

联系单位:孔城镇人民政府,联系人:琚贻伟,联系方式:0556-6510038。

2025年4月8日

▌来源: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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