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告诫书

全旗各供水、供电、供气主体:

为进一步加强我旗民用水电气“三表”、市场衡器的计量管理,规范水电气企业价格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行动,鄂托克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旗范围内开展水电气等公共服务行业计量和价格行为专项检查,现对全旗各水电气主体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禁下列计量违法行为:

安装使用未经首次检定或首次检定不合格的水电气计量器具的;擅自改动、拆装水电气计量装置,破坏水电气计量器具准确度,导致计量不准确的;违规估抄或错抄,少计或多计用量的;

伪造、盗用水电气计量数据,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拒绝提供真实的水电气计量数据或提供虚假数据的;市场主体(单位或个人)使用未经计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以及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缺斤短两等违法行为;其他违反计量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严禁下列价格违法行为:

未严格执行政府制定的销售价格向终端用户收取水电气热费用的;在水电气费用中加收其他费用;对国办函〔2020〕129号文件中明令禁止收取的用户报装、工程验收、接入环节等项目进行收费;未严格执行明码标价等相关制度。

三、严格压实水电气经营主体自查自纠责任。全旗各水电气主体要按照本提醒告诫书要求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经提醒告诫仍未整改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并公开曝光。

全旗各水电气主体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社会各界尤其广大企业和居民用户如遇到水电气领域的计量和价格问题请拨打12345、12315热线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进行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快速处置、依法查处,切实维护全旗公共服务行业市场计量和价格秩序。

总编辑:罗志军

责任编辑:罗腾亚

本期编辑:王 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