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高点排气与低点排液的设置

1、PID图上有时不会标示出高点排气与低点排液,需要在三维模型审查时考虑。

2、除管廊上的管道外,对于DN25及以下的管道可不设排气口,对蒸汽伴热管迂回时出现的低点,可不设排液口。

3、排口大小设置可参考SH 3012:管道≤DN25,排口15mm;DN40~150的管道,排口20mm; DN200~350的管道,排口25mm;管道≥DN400,排口40mm。高粘度介质管道排液口≥25mm。

4、氢气管道上不宜设置高点排气和低点排液(减少泄漏风险,必要排气点设阻火器)。

5、 公用工程管道的末端应设置低点排液口,便于排液和吹扫。

6、向大气排放的排气管道,应设置排液口,或者开泪孔,防止积水。

7、浆液管道不宜设置排气和排液口(常规排液口易堵塞且不便处理),如需设置时其型式和尺寸见下图:

8、输送固体或浆料管道上的排气、排液阀宜选用球阀或旋塞阀。

9、 振动管道上直径小于 DN 40 密闭放空、放净管根部接口处应采取加强措施。

10、输送易燃、有毒介质的管道排凝或放空阀,应使用双阀、或单阀加盲盖。

11、 对易自聚、易冻结、易凝固、含固体介质的管道上的排液管:

二、分支管的引出方向

1、火炬及放空管线的分支方向:支管径≥DN50,主管上方斜接;支管≤DN40,可直接在主管上方90°接入。

2、对于公用工程管道:

① 以下介质的管道,原则上由水平主管的上方引出支管:蒸汽、压缩空气、蒸汽凝结水(斜接45°,减少压降)、氮气、燃料气、DN40及以下的水管道。

② 下列的分支管,可根据现场配管方便进行,从上方或下方引出均可:DN50及以上的水管道、DN50及以上的燃料油管道。

三、取样管道布置

1、取样阀宜选用DN10或DN15的针型阀。

2、粘稠物料或易结晶物料,可按其性质选用带冲洗的取样专用阀门或三通旋塞阀,必要时设置伴热管。

3、有毒、易燃易爆介质在压力(不减压)下取样时,应采用钢瓶取样,同时设置人身保护箱或其他防护措施。

4、真空介质取样要设置破真空设施。

5、高温介质取样要设置取样冷却器,减压后为常温的气体管道可不设取 样冷却器。对人体有害的气体取样应在冷却器后增加放空管。

四、蒸汽管道布置

1、蒸汽支管应自蒸汽主管的顶部接出,支管上的切断阀应安装在靠近主管的水平管段上。

2、 蒸汽主管的末端应设集液包。

3、 不得从用汽要求很严格的蒸汽管道上接出支管作其他用途。

4、在蒸汽管道的π形补偿器上,不应引出支管。在靠近π形补偿器两侧的直管上引出支管时,支管不应妨碍主管的变形或位移。因主管热胀而产生的支管引出点的位移,不应使支管承受过大的应力或过多的位移。

5、直接排至大气的蒸汽放空管,应在该管下端的弯头附近开一个ϕ6mm 的排液孔,并接DN15的管子引至排水沟、漏斗等合适的地方。如果放空管上装有消声器,则消声器底部应设DN15的排液管并与放空管相接。

6、为减少压降,凝结水支管宜顺介质流向45° 斜接在凝结水回收总管顶部,如工艺要求时应在靠近总管的支管水平管段上设切断阀。当支管从低处向高处汇人总管时,在汇人处宜设止回阀,有止回作用的疏水阀可不设止回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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