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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缴时是否填报A107040表

问:

我公司是浙江省一家企业,2024年度有减免所得税额项目,请问我公司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是否填报《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

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号)第一条规定,取消《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2025年1月8日在政策法规-文字政策解读版块发布《关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公告> 的解读》第二条第(一)项规定,《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主表》(A100000)一是修改表单名称。考虑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的名称与整个申报表的名称容易混淆,将该表单名称修改为《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主表》。二是调整行次设置。结合新收入准则、租赁准则、金融工具和金融资产相关准则,根据最新财务报表样式优化调整“利润总额计算”相关行次。同时,增加“稽查查补(退)所得税额”、“特别纳税调整补(退)所得税额”行次,便利纳税人在稽查查处以及特别纳税调整后更正申报。三是优化优惠事项填报方式。取消《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0)和《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将“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和“减免所得税额”相关优惠事项整合至主表。纳税人可根据《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在主表相应行次选择填报。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2025年3月11日在政策文件-热点问答版块对问题“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年报怎么没有《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和《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了?”答复如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号)规定:一、取消《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六、本公告适用于2024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国家税务总局(政策解读)规定:三是优化优惠事项填报方式。取消《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0)和《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将“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和“减免所得税额”相关优惠事项整合至主表。纳税人可根据《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在主表相应行次选择填报。

因此, 你公司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不填报《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可根据《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在主表“减免所得税额”相应行次选择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