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我们的学校、医院、马路、公共交通等等,都与税收息息相关……”日前,在精河县第四中学报告厅里,一堂别开生面的税法课热闹开讲,税务干部化身“税法辅导员”,用身边事例为同学们揭开税收的“神秘面纱”。

青春孕育希望,法治护航成长。第35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期间,国家税务总局精河县税务局联合县司法局、团委,走进精河县第四中学,开展“税润青春启新知 法引航程守方圆”青少年税收普法活动,活动精心设置“税收是什么”“税收用途拼拼乐”“法治宣讲”“税法知识快问快答”等环节,“税法辅导员”通过寓教于乐的方式让孩子们在轻松活泼的氛围中走进税收、了解税收。

活动立足青少年认知特点,将专业的税收知识转化为直观可感的内容。现场播放《我们身边的税收》科普短片,以生动画面让同学们直观了解税收的内涵。在“税收用途拼拼乐”环节,同学们两两协作、动手操作、共同探讨,在沉浸式实践中读懂税收价值,深刻体会税收贯穿日常衣食住行,和每个人的生活密不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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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税、漏税是违法行为。”“公共设施的费用主要来自税收。”“今年正式实施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在“税法知识快问快答”环节,税务干部抛出问题,同学们争先恐后地抢答,一问一答之间,原本枯燥的法律条文变得鲜活起来,现场气氛热烈,知识点也在紧张又欢快的节奏中“入脑入心”。

七年级12班的娜孜拉·阿热甫江在活动中表现突出,获得了游戏的胜利。“通过今天的拼图游戏和税法学习,我真切感受到税收就在我们身边。日常使用的课桌、休闲游玩的公园、出行乘坐的公交车,都离不开税收的支撑。今后我会当好小小税法宣传员,把学到的知识分享给家人,共同了解税收、支持税收。”她说。

在认识税收、了解税收用途的基础上,法治教育也同步融入课堂。司法局干部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相关规定,以浅显直白的语言阐明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法定义务,引导同学们树立法治意识,让依法纳税的“种子”在同学们心中生根发芽。

“税务、司法、团委三方联动,通过一堂生动的‘法治课’,以沉浸式的互动体验给初中生们的法治教育加满了‘活力值’,不仅让学法用法、依法纳税的意识在孩子们心中悄然萌芽,也激发了青少年群体主动探索法律知识的热情,为我们更好地培育青少年法治观念提供了有力支持。”精河县第四中学德育主任王瑞表示。

税启少年智,法正少年行。精河县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以税收宣传月为契机,持续聚焦青少年多元成长需求,探索更多互动式、体验式的青少年税收普法活动,不断拓宽税收法治教育的覆盖面,为营造全社会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注入持久动能。(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编辑:毛卫华 通讯员:展子涵)

来源:中国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