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健识局
4月9日,浙江省医保局、卫健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医药集中带量采购全流程管理的通知》,其中重点提到:鼓励健全多方联动采购机制,未纳入集采产品试点组团采购。
具体包括:推动未纳入集中带量采购范围的药品和医用耗材,以专科医院联合采购、医疗联合体采购、自愿组成采购联盟采购等形式开展组团采购,指导省级医疗机构和杭州市、宁波市先行开展试点。
此外,鼓励医疗机构发挥药械采购主体作用,允许在省平台挂网价格基础上与医药企业开展议价,并严格执行“零差率”销售。同时,探索开展无创产前基因检测等第三方检验检测服务集中带量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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