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扬州又公布了1个片区

和2个村庄新规划

涉及邗江区和广陵区

一起来看看有哪些惊喜

值得我们期待

扬州市环保科技产业园

近日,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邗江分局发布《扬州市环保科技产业园详细规划方案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规划范围:

东至甘八路,南至双古路,西至杨庙镇界,北至杨庙镇界,总面积4.18平方公里,其中城镇开发边界内面积2.47平方公里。

☆目标定位:

华东地区领先的静脉产业园区、循环经济产业特色示范园区、零碳负碳园区、静脉功能集中建设的环卫综合基地、环保旅游教育基地,扬州市新材料复配产业园区。

☆规划结构:

规划形成“一心、一轴、两片”的空间结构。

“一心”:依托园区配套服务设施打造综合服务中心;

“一轴”:泰达路产业发展轴;

“两片”:静脉产业片区、动脉产业片区。

☆道路系统规划:

规划形成“三横两纵”的主干路网结构。

“三横”为赵庄路、泰达路、双古路;“两纵”为中心路、新公瓜线

☆市政基础设施:

规划落实生活垃圾填理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生活垃圾焚烧炉资源化利用厂、厨余垃圾资源化处置中心、建筑垃圾综合处置中心、医疗废弃物处置中心等市政基础设施。

扬州市广陵区李典镇伏固村

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广陵分局发布《扬州市广陵区李典镇伏固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具体内容如下:

☆建设用地:

规划区内涉及城镇开发边界39.21公顷,管控要求按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的要求执行;城镇开发边界外建设用地面积64.95公顷。

扬州市广陵区李典镇新滩村

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广陵分局发布《扬州市广陵区李典镇新滩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具体内容如下:

☆规划范围:

规划区内城镇开发边界面积共计137.85公顷,管控要求按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的要求执行。城镇开发边界外建设用地面积30.86公顷。

除此之外

近日扬州市邗江区

还发布了几条拆迁消息

扬邗征告字(2025)第8号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扬州市邗江区2025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征收土地位置

槐泗镇包家村包庄组、李庄组。

☆被征地村(组)及面积

槐泗镇包家村包庄组0.8894公顷,其中耕地0.1514公顷。

槐泗镇包家村李庄组0.1084公顷,其中耕地0公顷。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标准

扬邗拟征告字[2025]1017号

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邗江区蒋王街道何桥村村属。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扬邗拟征告字[2025]1015号

☆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款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

☆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邗江区西湖街道中心村西杨组。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扬邗拟征告字[2025]1014号

☆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等基础建设需要用地的

☆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邗江区西湖街道司徒村王三房租、村属。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扬邗征补安置[2025]1011号

☆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扬州市邗江区西湖街道胡场村山头组,蜀岗村孔庄组,中心村村属,新生街道果园村蚂蚁组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款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

☆补偿方式与标准

按《市政府关于重新公布扬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扬府规[2023]4号)的规定执行。

建设用地82.5万元/公顷;未利用地57.75万元/公顷;

农用地41.25万元/公顷;安置补助费2.75万元/人

☆拟征土地现状、安置人数及补偿安置费用

扬邗征补安置[2025]1010号

☆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扬州市邗江区新盛街道双墩村王庙组、张巷组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款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

☆补偿方式与标准

按《市政府关于重新公布扬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扬府规[2023]4号)的规定执行。

建设用地82.5万元/公顷;未利用地57.75万元/公顷;

农用地41.25万元/公顷;安置补助费2.75万元/人

☆拟征土地现状、安置人数及补偿安置费用

扬邗征补安置[2025]1009号

☆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扬州市邗江区西湖街道胡场村小陶组,新盛街道果园村村属、蚂蚁组,新盛街道双墩村山河组、下山河组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款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

☆补偿方式与标准

按《市政府关于重新公布扬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扬府规[2023]4号)的规定执行。

建设用地82.5万元/公顷;未利用地57.75万元/公顷;

农用地41.25万元/公顷;安置补助费2.75万元/人

☆拟征土地现状、安置人数及补偿安置费用

拆迁除了会为城市的发展

注入新动力以外

也能够提升区域的经济实力

改善居民的生活质量

你希望扬州的什么地方进行拆迁?

欢迎留言区和小编交流!

信息来源:邗江区人民政府、广陵区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古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