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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十二)

根据苍溪县交通运输局近期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及四川省相关法规,在苍溪从事滴滴司机若被运管查处,可能面临以下处罚

一、主要处罚依据及标准

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罚款3000元至10000元(苍溪县实际案例中通常按最低标准3000元执行,即处罚公示中的“0.3万元”)。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罚款200元至2000元

  • 同时,会伴随警告

    并要求停止违法行为。

二、近期苍溪县实际处罚案例
  1. 2025年3-4月
  • 多名司机因“未取得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被罚3000元+警告

  • 案例:张正勇、王兴淑等司机均被处以0.3万元罚款+警告

  • 2024年4月
  • 罚款金额在3000元至5000元(如李俸江被罚3000元,何建名被罚5000元)。

  • 2023年5月
  • 类似违法行为罚款为3000元或5000元

三、合规建议
  1. 办理证件
  • 考取《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为车辆办理《运输证》。

  • 通过合规平台接单
  • 避免高风险行为
  • 杜绝巡游揽客、私自调整计价器等行为。

苍溪县对非法网约车运营处罚严格,3000元罚款+警告是常见结果。若长期跑滴滴,建议尽快完善资质,合规运营以避免法律风险。

广元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