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位鞍山市民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留言咨询:请问鞍山未来能否建设轻轨或者地铁?

鞍山市交通运输局对网友咨询的问题作如下回复:

经核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二、完善规划管理规定(三)严格建设申报条件。城市轨道交通系统,除有轨电车外均应纳入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并履行报批程序。

地铁主要服务于城市中心城区和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重点地区,申报建设地铁的城市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应在300亿元以上,地区生产总值在3000亿元以上,市区常住人口在300万人以上。

引导轻轨有序发展,申报建设轻轨的城市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应在150亿元以上,地区生产总值在1500亿元以上,市区常住人口在150万人以上。

拟建地铁、轻轨线路初期客运强度分别不低于每日每公里0.7万人次、0.4万人次,远期客流规模分别达到单向高峰小时3万人次以上、1万人次以上。

以上申报条件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按程序适时调整。鞍山市现在还不具备修建轻轨或者地铁的条件,未来是否能够修建,还需要视我市发展情况决定。

来源: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