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发布的文章中提到国有专业银行和保险公司之外,金融体系还有“以城乡信用社为补充”的集体金融机构。文章发布后,有网友留言聊起吉林市商业银行。的确,这家银行的前身就是一家城市信用社。所谓信用社是“城市信用合作社”的简称,是改革开放后出现的城市集体金融企业,肩负着为城市集体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城市居民服务的金融职能。

相较农村信用社,吉林市的城市信用社出现得较晚(农村信用社出现于1949年12月的永吉县西阳,为省内第二家),1983年,在延吉试点成功后,省人民银行制定了《试办城市金融合作社暂行办法》,随后在吉林市等9城市试办。到了年底时,全省已经组建了13个城市信用社。

由于发展过快,城市信用社在前进的道路上难免出现了一些乱象,为此从1989年上半年开始,中国人民银行组织了对城市信用社的清理整顿工作。整顿工作一方面控制新设机构规模,另一方面对经营不善的城市信用社予以撤并。在整顿的同时,从1990年开始,还启动了城市信用联社的试点工作。

1991年07月11日,吉林省开始筹备城市信用联社改革,吉林市城市信用联社有幸成为全省两个金融改革试点单位之一。1992年10月吉林市城市信用联社正式成立。此时的信用联社是一家具有商业银行性质的股份制合作金融组织,其业务范围包括个人存款、信贷、证券、结算、全国城市信用系统流汇兑等。到1995年末,联社已经拥有2100名职工,34个城市信用社,207个营业网点遍布市区及远郊。1995年末资金规模已经发展到25亿元。

上世纪末,为改变吉林市城区东西向交通状况,吉林市政府开启了修建解放大路工程。1995年,珲春街与吉林大街之间的一段竣工。随着宽敞的解放大路开通,街道两侧开始修建了一批高楼大厦。就在道路施工的同时,昆明街与解放大路交汇口的西侧附近的路北,吉林市城市信用联社建起了一座高层机关办公大楼,楼顶特意安装了四个朱红大字——信用大厦。

随着国家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入,城市信用联社逐步向商业银行过渡。1997年7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34家城市信用社的基础上组建了吉林城市合作银行。1998年4月,作为当时国内113家股改商业银行之一,吉林城市合作银行由地方财政、企业和居民参股,成立了吉林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吉林省成立最早的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很遗憾,本人没有这一时期的实景照片,只在一张银行练功券的正面,看到了吉林市商业银行的图片资料。

2007年10月10日,经中国银监会批准,长春市商业银行、吉林市商业银行、辽源市城市信用社等单位合并成立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商业银行更名为吉林银行吉林分行。

信用大厦、吉林城市合作银行、吉林市商业银行,直到延续如今的吉林银行吉林分行,如今解放大路上的这栋大厦一直肩负着地区总部的功能。回眸往昔,大厦顶部变换的指示性大字,也成为几十年来吉林市金融改革的特殊见证和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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