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则名为《天成玉玺台物业|不交物业费,全靠搭便车,没资格说物业服务不到位!》的檄文在物业行业疯传时,天成物业似乎找到了道德制高点。

当物业公司开始用红头文件的姿态给业主"普法",用道德审判的口吻给业主"定罪",这场本该双箭头的契约关系,已然沦为单方面的霸权宣言。

通篇居高临下的说教,字里行间透露着"业主都是刁民"的傲慢逻辑,这哪里是服务者应有的姿态?这分明是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霸权宣言!

一、法律不是物业的遮羞布

《民法典》九百四十四条被物业公司奉为金科玉律,却选择性遗忘同一条款中"物业服务人应当妥善维修、养护共有部分"的明文规定。

当法院判决中近四成物业费减免案例被刻意隐去,当电梯年检造假、消防通道堵塞、监控形同虚设的新闻频现报端,物业公司却还在用"质价相符"的遮羞布,将服务缩水美化成成本控制。

这哪里是普法?分明是精心设计的法律障眼法!

二、强盗逻辑下的道德绑架

"没交钱就没资格批评服务"的诡辩,暴露出对契约精神的严重曲解。物业与业主本是平等的合同关系,按质付费是最基本的市场法则。

若按此逻辑,消费者是否要提前充值才能投诉餐厅地沟油?病人是否需付清全款才能举报过度医疗?

当物业将"服务存在瑕疵"轻飘飘地归结为整改事项时,可曾计算过业主在漏水渗墙、电梯惊魂中承受的真实代价?把公共服务异化成强买强卖的垄断生意,才是最大的道德瑕疵。

三、推诿学大师的免责清单

那17条精心罗列的"与物业无关"事项,堪称现代版《推诿百科全书》。

房屋质量到邻里纠纷,从违章搭建到噪音污染,物业娴熟地玩着责任击鼓传花的游戏。

但翻开物业服务合同,白纸黑字写着的共有部位维护、公共秩序管理、突发事件处置等核心条款,在现实执行中往往化作一纸空文。

当物业把"无执法权"当作万能挡箭牌时,可还记得自己收着每平米数元的物业费,本应承担起协调、上报、监督的管家责任?

物业服务的真谛,本应是用心经营好业主的共有家园。

但当天成物业们忙着撰写战斗檄文时,暴露出的却是将服务者身份异化为管理者的权力幻觉。

请记住,业主不是待宰的羔羊,市场更不是蛮荒的西部。

当物业服务回归"质价相符"的商业本质,当沟通协商取代傲慢说教,那些横亘在物业与业主之间的坚冰,自会消融在彼此尊重的春风里。

这里附上天成物业的原文。读者有何感想,可在文末留言讨论——

天成玉玺台物业|不交物业费,全靠搭便车,没资格说物业服务不到位!

在众多不交物业费的理由中

最常听到的理由就是

物业服务不到位

因为物业服务不到位

所以不交物业费

那些拒绝缴纳物业费的业主

在享受服务的同时

却拒绝承担相应责任

其本身就存在道德上的瑕疵

当他们指责物业服务不到位时

其立场显得尤为站不住脚

物业服务是公共服务

不交物业费

损害的不仅是物业公司的利益

也损害了已交费业主的利益

是搭便车、占便宜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