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认罚制度本质上其实是一种交换,刑事案件的家属他没有如果连这一点都搞不清楚的话,一定会后悔。所以你的家人如果要签认罪认罚,一定要知道三件事情:
第一个就是量刑建议到底合不合理,当事人是不知道的,这个时候他可以在里面提一个要求,可以问检察官,你为什么这么量刑,你给我的基准刑多少,哪里给我减了,哪里给我加了?搞不好就多说了一句话,少了两个月,真的很有用。可是我即便告诉所有的当事人,却没有一个敢问检察官,但是作为律师我们讲你为什么给我量九个月到一年九个月呢?你看有的人打架判三年以上,有的打架判缓刑,有的打架判六个月,你的基准刑起的是多少?他在看守所里面都好好改造,录口供应也如实坦白,甚至还协助抓捕了一个同案犯,这些好的点,你为什么不给我加上去,这样再加加减减的话,你得给我减个40%吧。
第二个任何人签认罪认罚,检察官都会提审你做一个认罪认罚的笔录。这个笔录当中就一定会体现你构成什么犯罪,你违法获利是多少,然后你是否有自首,有从犯,有哪些其他的从宽的情节,这些东西对你,所有有利的事实,都要体现到提审里面,你把它说出来,对你有利的点;公安机关查获的指控的金额是80万,但是实际上我只有40万,你签是签80万还是签40万?因为笔录里面你认了这个金额,以后是没有回转的;如果你没有律师,你写信告诉里面的人,如果是真的证据确凿,确实构成犯罪,要认罪的情况下,你就要有多怂有多怂,能在检察官面前哭的出来,都要去哭,家庭情况有多困难就多困难,你就摆出来,然后给他求再少两个月,他有可能给你调整刑期。
第三件事情,关于检察官出的量刑建议,他嘴巴上怎么说,你只是听听,你一定要去看那个书面的量刑建议。有的量刑建议是固定的,比如说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就没了;但是有的量刑建议什么?建议量刑判处1年到2年的有期徒刑,甚至跨度更大的,2到4年之间的有期徒刑,当事人就不要这么以为,到最终就一定给你判两年了,不一定,判你三年很正常的。所以有的案件就给你量区间刑,如果不能承受,那么你情愿叫他量一个相对客观的固定刑。
所以在检察院最重要的阶段,就是拿到最轻量刑建议。对于我们老百姓来讲,其实刑事案件它不是一锤子的买卖,不是法官最后敲一下判多少就判多少,是每个阶段都在打仗,你每个阶段都要取得阶段性的胜利,这样最终的结果才会变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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