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欲与女技师发生性关系被控强奸

足浴店消费起纠葛,“强奸” 指控引争议

2025 年 4 月 17 日,一起源自浙江乐清的案件引发广泛关注。来自河南的黄某某家属透露,两年前黄某某在浙江一家足浴店消费时,因欲与女技师发生性关系,双方产生争执,随后警方介入,黄某某被刑事拘留。当日,该案在乐清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其辩护律师表示将为黄某某作无罪辩护,称在调查中发现涉事足浴店本身存在涉黄项目。

案件回顾:足浴店内的冲突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显示,被告人黄某某,39 岁,来自河南省太康县。2023 年 12 月 9 日 23 时许,黄某某在乐清市某足道店包厢内,趁女技师卢某某为其服务之际,强行搂抱对方,并强行扒开卢某某内裤欲与其发生性关系。由于卢某某持续反抗,黄某某未能得逞,反抗过程中,卢某某受伤。经乐清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其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次日凌晨,黄某某与卢某某分别向公安机关报警,民警随后在足浴店将黄某某抓获。案发后,黄某某赔偿了卢某某并取得其谅解。检察院认为,黄某某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方式强奸妇女,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黄某某支付一万元取得谅解。受访者供图

开庭通知书显示,该案于4月17日下午在乐清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开庭通知书。受访者供图

黄某某的辩护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介绍,在此前调查过程中,曾派人前往涉事足浴店进行暗访,发现黄某某体验的598元项目存在手淫等涉黄行为,并录有视频证据。

律师取证视频截图。受访者供图

家属说法:另有隐情的版本

黄某某的一名亲属称,他们认为这是一场 “诬告”。据黄某某讲述,事发当天,因老乡生日,聚会结束后,他与另外两名老乡一同前往涉事足浴店。他选择的是 598 元的服务项目,进入房间后,换上足浴店提供的一次性短裤,便躺在浴缸泡澡,期间女技师为他放水、搓澡。

黄某某表示,躺到床上后,女技师用手在他私处涂抹并抚摸,他坐起来后试图与对方发生性关系,但女技师一直要求加钱并反抗,随后两人掉下床。之后女技师叫来经理,双方开始协商。黄某某称,当时看到女技师后脑勺肿了一个包,担心去医院检查后被讹诈医药费等,便选择报警。

然而,涉事女技师卢某某在接受警方调查时给出了截然不同的说法。她否认项目涉黄,称在帮躺在床上不愿穿短裤的黄某某穿短裤时,黄某某突然坐起将她搂抱并压在身上,欲与其发生关系,随后她摔下了床。

黄某某支付一万元取得谅解。受访者供图

开庭通知书显示,该案于4月17日下午在乐清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开庭通知书。受访者供图

黄某某的辩护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介绍,在此前调查过程中,曾派人前往涉事足浴店进行暗访,发现黄某某体验的598元项目存在手淫等涉黄行为,并录有视频证据。

律师取证视频截图。受访者供图

律师观点:无罪辩护的依据

黄某某的辩护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介绍,在调查过程中,他们曾派人前往涉事足浴店暗访,发现黄某某体验的 598 元项目存在手淫等涉黄行为,并录制了视频作为证据。付建表示,“在那种环境、场合下,又是足浴店自己的地盘,房间门未锁,还可以随时呼叫。” 基于这些情况,他将为黄某某作无罪辩护。

专家解读:强奸案定性的复杂性

针对此案,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徐昕表示,强奸案的定性极为复杂,案件发生的环境仅仅是其中一个考量方面,具体的定性必须结合在案的证据来综合确定。

一名受访专家认为,在强奸案的判定中,女性的性自主权是重点考虑因素。即使涉事技师此前为黄某某提供了涉黄项目(未发生性行为),但只要此后她不愿意自主发生性关系,那么男方的行为依旧可能被认定为强奸。

强奸案的定性在法律层面有着严格且复杂的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判断是否违背妇女意志,不能单纯依据女方是否反抗,而要综合案发的时间、地点、双方的关系、行为人的手段以及女方的认知和反抗能力等多种因素。

在这起案件中,检方依据现有的证据认为黄某某构成强奸罪并提起公诉;而黄某某家属及辩护律师则从足浴店涉黄这一角度出发,认为案件存在疑点,黄某某不应被认定为强奸罪。案件的真相究竟如何,还有待法院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以及庭审情况进一步查明和判定。无论最终结果如何,这起案件都提醒人们,在涉及两性关系的问题上,应始终保持尊重和理性,同时,也彰显了法律在处理此类复杂案件时,追求公平正义、严格依据证据判案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