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公告,对北京鸭等90个产品予以地理标志产品认定并实施保护,其中宣汉上榜。

宣汉桃花米

宣汉桃花米历史悠久,相传自唐代武则天后,四川的地方官每年都要将上好的桃花米奉献皇上,故有“贡米”之称。该米品质精良,色泽白中显青,晶莹发亮,米粒形状细长,腹白小,煮出的饭,粘度适度,胀性强,油性适度,米不断腰,绢丝光泽,香气横溢,吃起来滋润芳香,富有糯性。

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地理标志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者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人文因素的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包括:来自本地区的种植、养殖产品;原材料全部来自本地区或者部分来自其他地区,并在本地区按照特定工艺生产和加工的产品。

此外,地理标志产品获得保护后,根据产品产地范围、类别、知名度等方面的因素,申请人应当配合制定地理标志产品有关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根据产品类别研制国家标准样品。地理标志产品生产者应当按照相应标准组织生产。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受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名称或者专用标志。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