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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地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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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1988年民政部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司与南京大学达成“关于培养地名学方向专业人材协议”第二款“关于南京大学建立有关地名学专业问题”,1990年民政部“民行函(1990)246号‘关于建议在南京大学开设地名学专业的函’”和中地办发(1991)12号“关于在南京大学开设地名学专业的复函”,我校决定在大地海洋科学系设置“行政区划和地名学专业”,学制四年。为满足我国行政区划和地名事业对专业人材的迫切需要,在国家教委批复前暂设“行政区划和地名学方向”,附设在“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专业”名下,定于1992年起,每年向全国各地招生。

为密切人材供需关系,保证学生学有所用,用人单位能够适时得到所需人材,决定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和定向分配。故请你们根据全省(区、市)行政区划和地名事业的发展及行政区划地名管理机构专业人员编制需要,会同有关人事部门商定今年所需招生的名额及性别,于4月底前由人事部门函告南京大学大地海洋科学系(寄朱怡中同志收),以便适时上报国家教委,确定今年在贵省(区、市)的招生人数。

一九九二年三月四日

作者:马永立

来源:《马永立学术文集》第610页

选稿:江西地名研究小组

编辑:汪鸿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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