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停放在路旁车位上的车辆
是否曾遇到过被无故划伤?
划伤后还苦于找不到何人作为
近日,华容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这样一起13名车主车辆无故被划伤的寻衅滋事案件。2024年“双十一”当晚,当人们还沉浸在购物狂欢中时,刚刚刑满释放的石某某却对着路旁停放的一排排车,上演了一出荒唐闹剧。原来,石某某此前曾因盗窃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刑满释放当天,石某某来到办案单位,声称要取回自己被扣押的手机,民警细致查询后表示此前办案过程中并没有查扣石某某的手机。因不满民警答复,石某某心生愤懑。
石某某随即来到一五金店内,“顺手牵羊”盗得指甲剪10个,接着沿着街边一路走一路划,当划伤第13辆汽车时,被巡逻民警现场抓获。经认定,石某某损坏车辆共计价值4788元。
“我只是心里不舒服,一时冲动而已。”石某某围绕犯罪动机辩称。但泄愤≠任性,法律不会为情绪失控“买单”。
承办检察官认为,石某某为发泄情绪,任意损毁他人财物价值达4788元,情节严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构成寻衅滋事罪。2025年3月,经华容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华容区人民法院以石某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追缴了石某某4788元用于赔偿各被害人经济损失。
来源 :综合华容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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