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把自己的亲生父母告上法庭,理由是 “你们生下我,却没能力养好我”,您觉得这官司该怎么判?
电影《何以为家》,12 岁的赞恩,家里穷得叮当响,父母还不停地生孩子。10 岁的妹妹被卖去当童养媳,他被逼得离家出走,最后居然把爸妈告上法庭,说 “你们既然养不了我们,为啥要生我们?”
你可能觉得这是电影编的,可现实中还真有这样的事。2018年江西鹰潭就发生过这样的事:熊大姐怀孕时做了四次四维彩超,结果医生都说胎儿正常。可孩子出生两个月就被查出严重先天性心脏病,抢救无效夭折。这对夫妻把医院告了,要求赔150多万。法院最后判决医院承担50%责任,赔了15万多。你说这事儿能怪父母吗?这种"错误出生"纠纷,我国每年要发生上千起。法律上到底该不该追究医院责任?从偶然性和必然性来看,医学检查就像买彩票——能发现风险但保不准结果。像四维彩超,受多种因素影响,好多器官看不清,诊断准确率到不了100%。但如果医生发现异常得明确告知,《民法典》第1219条白纸黑字写着:医生没尽告知义务导致误诊,要担责!就像成都那个案子,医院没告诉孕妇唐筛高风险,最终生下染色体缺陷患儿,结果判赔78万。但要注意!要是缺陷是天生注定,医院没责任。
生命和生存哪个重要?
有人算过经济账:养个残疾孩子要花200万,不如不生。但你知道吗?霍金21岁就瘫痪,却解开了宇宙奥秘;海伦·凯勒又盲又聋,却成为著名作家。法律不是计算器,《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条写得明明白白:生存权与发展权是首要权利。
回到开头的问题,为什么法院不支持孩子起诉父母?不是说父母生孩子没错,而是法律得守住一条底线,生命值得尊重。哪怕出生后有苦有难,那也是生命的一部分,法律不能因为 “可能有难” 就抢走 “生的机会”。
但法律也在提醒当父母的:生孩子不是小事,生下来就得负责。《民法典》第 1043 条说 “家庭要弘扬美德,重视文明建设”,生养孩子,是责任,更是对生命的敬畏。
我们谁的人生没吃过苦?就像尼克·胡哲的例子,天生没四肢却成演讲家,谁能预料?其实人生就像打牌,牌好不好是天意,但怎么打是我们的选择。生命这出戏,再烂的剧本也能唱成满堂彩!你说是不是这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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