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印发《辽宁省2025 年第一批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方案》的通知。

通知指出:

1、2025年第一批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模700万千瓦,其中风电200万千瓦,光伏发电500万千瓦,全部用于支持无补贴风电光伏项目建设。

(1)沈阳市100万千瓦风电、朝阳市100万千瓦风电,一次性落实到项目业主;

(2)朝阳市500万千瓦光伏治沙项目,分为三期落实到项目业主:一期80万千瓦,二期140万千瓦,三期280万千瓦。

2、规模方面,新增风电项目单体规模至少15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单体规模至少10万千瓦

3、并网时间上,光伏治沙项目分三期,分别于2025、2026、2027年启动建设,最晚于2028、2029、2030年并网。

4、其他要求,根据未来新型储能布局,以共享储能电站等方式落实项目调峰责任;新增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开展电力市场化交易。

有关市发展改革委按照国家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政策以及上述基本要求组织开展竞争配置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后,风电项目及朝阳市光伏治沙一期项目最晚于2025年6月30日前,朝阳市光伏治沙二期、三期项目最晚分别于2026年6月30日、2027年6月30日前将优选出的项目业主和项目建设规模上报省发展改革委,逾期未报送视为自愿放弃项目建设规模。

原文见下:

来源:辽宁省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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