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苏达开关厂
违法事实:该单位涉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靖江市靖城街道友仁村孙家场违法建设房屋。
其中1#车间办公用房为三层砖混结构,每层形状相同,东西长12米,南北长24.26米,合计建筑面积873.36平方米。2#车间为一层钢结构,东西长58.4米,南北长13.7米,建筑面积800.08平方米,3#车间为一层钢结构,东西长36,1米,南北长10.24米,建筑面积369.66平方米。4#厕所为一层砖混结构,东西长10.71米,南北长7.41米,建筑面积79.36平方米。5#车间为一层钢结构,东西长11.65米,南北长10.22米,建筑面积119.02平方米。6#车间为一层钢混结构,东西长35,28米,南北长22.5米,建筑面积793.8平方米。7#车间为一层钢结构,东西长36.36米,南北长14.15米,建筑面积514.49平方米。上述房屋合计建筑面积为3549.77平方米。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处罚内容:处违法建设房屋建设工程造价5%的罚款计人民币壹拾壹万柒仟玖佰伍拾捌元柒角贰分(¥117958.72)。
·图片来源:国家信用网站
▍文章来源:信用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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