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预公告

太土征告字〔2025〕0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山西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保障晋中市太谷区公共利益用地需求,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位置、面积、拟用途。

拟征收土地涉及水秀镇程家庄村8.78亩,东至农村道路西至程家庄集体土地、南至农村道路、北至程家庄集体土地,拟征收土地面积总计约8.78亩(具体面积以土地勘测定界为准),拟征收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二、现状调查。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拟征收土地涉及乡(镇)人民政府会同区相关职能单位,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等进行现状调查,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太谷区政府官网公开查询系统中予以公开。本公告公示时间为 10个工作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发布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联系人:杜先生

联系电话:0354-6265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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