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州日报报道,广州铁路公安局深圳公安处日前发布通报,近日,一名旅客在深圳北站强行阻挡列车车门关闭,已构成“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违法行为,被深圳铁路警方行政拘留。

网传视频显示,4月18日13时许,由东莞南站开往厦门站的D2404次列车停靠在深圳北站3站台准备发出。正当列车车门缓缓关闭时,车内一名女子因同行人还未上车,竟强行用身体阻挡车门,阻止列车关门发车。

这还不是最夸张的,最夸张的是,当时两名现场铁路人员人员立即上门制止,但女子情绪激动,全然不顾工作人员的劝阻,直到女子的三名同行人赶到,女子才离开车门,随后列车关门驶离。

这段视频在网上播放量很高,看过的人网友都直呼该女子的这一番操作实在是“逆天”。用脚阻挡动车车门关闭,已经是极其罕见的行为,而在工作人员强行阻止的情况下,依然固执己见,拒不服从管理,简直是将任性和无知发挥到了极致。

视频下面的网友评论也很热闹,大多数都在谴责女子不顾及公共安全和其他乘客利益的自私行为,也有人反思铁路管理上的漏洞。譬如有人说,现场的两名女性工作人员看上去很瘦弱,根本拉不动阻挡车门关闭的女子,应该换成男性。有一说一,动车管理可以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但归因于此,确实有点强人所难。现场工作人员起到的只是一种维持秩序的作用,谁能想到这还是个体力活?我们不能将极小概率事实,作为一种制度标准。

也有人担心,如果当时列车即时发车,会不会造成人员伤亡的危险?查了一下资料,在有人强行阻挡关门,列车不会发车,但会造成短暂的延迟停运,等突发情况解除再发车,所以不会出现极端情况。但即使如此,该女子的行为也是极其恶劣的,毫无公德心的人不值得原谅。

螳臂当车的典故最早出自《庄子》,汉代的《韩诗外传》也有记载,说的是有一次齐庄公坐着车子出去打猎,路上遇到一只小虫子,伸出两条前腿,阻挡前进中的车轮。齐庄公问:“这是一只什么虫子?”驾车的人回答说:“大王,这是一只螳螂,它见车子来了,不知赶快退避,却还要来阻挡,真是不自量力!“

螳臂当车的故事大家都很熟悉,但很多人不知道的是,这个典故后面还有一句话,齐庄公说,”此为人而,必为天下勇武矣“,就是说如果这只螳螂是人的话,一定是一名出色的勇士。

深圳北站的这名伸腿阻挡车门的女子担得起“勇猛”两个字,她以一己之力逼停了高铁,表现出舍我其谁的气慨,但在现代社会,这样的“勇猛”显然是不被允许的。结果没有让大家失望,事发第二天,警方就在厦门找到了该女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铁路警方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

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如果道德指责都感到无语的事情,只能由法律来管,只是不知道她是否真的能有所醒悟。

相信很多人都在困惑一个问题:这种严重缺乏公共常识的人,是怎么长大的?究竟是什么样的脑回脑,才敢做出用脚阻挡动车车门关闭的事情来?其实这样奇葩之事,现实中并不少见,网络搜一搜,高铁、动车或者地铁,阻挡车门关闭的情况时有发生,用包的,用雨伞的,用手用脚的……五花八门,不一而足。

这似乎是一个很特殊的群体,看似他们缺少常识,但其实按照他们自己的逻辑,极有可能是,他们的“常识”太多了,牺牲别人的利益行自己的方便养成了一种思维惯性,而且现实中往往是屡试不爽。排队插队,没人说就节省几分钟,遛狗不拴绳,一句“我的狗不咬人”还理直气壮……这种事干得多了,他们的认知模式甚至会猥琐发育成一种优势,以为全世界都得等着他们、让让着他们。而这种介于违法和道德行为之间的灰色地带,法律也很难介入。只是这一回踢到了钢板,居然敢与动车对抗。

用脚阻挡动车关门,虽然离谱至极但并不好笑,它照见的人品和人性,也是对法律的极度漠视。想到那句话,如果父母没有教会你做人,社会会教你做人,如果社会都教不会,只能是法律来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