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哥德巴赫猜想证明的诠释
要想打破人们的固有思维 ,让世人接受点新事物是很难的。
我所研究和关注的重点仅仅是“正整数空间的概念”,就是这个概念就可以让我站在数论山峰之巅峰了。这样说会被嘲笑和谩骂,但是事实的确如此。有了“正整数空间的概念”像什么哥德巴赫猜想、孪生素数对猜想等等就都是“习题”或“公理”了。
我为何多年来一再抓住“哥德巴赫猜想证明不放”?第一是用它说明“正整数空间概念”的价值,其实这个正整数空间的应用是极其广泛的,也是数论和数学最基础的理论基石。第二就是哥德巴赫猜想被炒作的太出名了,如果证明了它,我的“正整数空间的概念”就会早一些被引起重视,起到宣传和传播的作用。
因为哥德巴赫猜想被宣传炒作得太出名,以至于被“迷信化”和被“神圣化”,因此我也饱受耻辱和打击,一旦我说:“我可以证明哥德巴赫猜想”,立马就会招来嘲笑、讽刺,甚至谩骂。
第一、 正整数空间的概念
看下图,
这里我不过多的解释,因为在其它的文章里我讲的太多了。这里仅仅提示“每一组等差数列都可以表示全部正整数,当确定了某一等差数列空间后,它就自我封闭起来,就只能使用这组等差数列表示全部正整数,其它空间的等差数列就不能进入。此时全部正整数包括素数都有了一个固定的位置N。”
如果没有这个“正整数空间的概念”和确定在那个空间里研究正整数的前提条件,就不能用等差数列表示任何数,包括素数。因为那是不确定的,同一个等差数列可以表示无穷多的数。
第二、 重要的表格表示
有了“正整数空间”的定义后,每一个空间都可以用一个“表格”来表示,比如4N+A的表格如下,
这个表格最重要的是用四个等差数列组就表示全部正整数,其它空间也一样。比如3N+A空间,用三个等差数列组就表示了全部正整数。但是选定空间后等差数列就不能混淆的使用,比如选定4N+A空间后,它里面就不能出现3N+A的数列(等差数列之间的交换我没有研究)。
还有这些表格里的项数N,就是这个项数N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它与过去研究“数论”问题有了天壤之别,就是这个项数N把素数的概念彻底的改变了,素数是固定的,不是随机出现的。
第三、 对哥德巴赫猜想证明的详细诠释
一些人为什么感到证明哥德巴赫猜想简单到不可思议的地步?
1、两千年来和近百来世界许许多多的天才一流数学家们都知道等差数数列可以表示素数,但是在没有“正整数空间”的概念下,他们无法用等差数列表示奇数、偶数,因为那是矛盾的。你用2K+1(K是整数)表示奇数,但是许许多多的等差数列都可以表示奇数或素数。只有我们这个环境里一些人才无知无畏,什么事都干得出来。他们比那些世界一流数学家们聪明吗?仅仅是无耻透顶!
2、有了正整数空间的概念,才能确定空间,确定了正整数空间后,我们才会做一个表格。比如2N+A空间如下,
有了这个证明哥德巴赫猜想就简单多了,有一个前提这里的1是素数,2是素数也是最小的偶数。这个概念不与别人争论,在乘法体系里1不能是素数,也是没问题的。
只有在这个前提下,奇数才能用2N+1表示,偶数用2N+2这两个等差数列来表示。并且数列2N+1中包含了正整数中除2以外的全部素数。
没有正整数空间的定义,就没有这个表格,没有这个表格一些“公理”我们就看不到就不能使用。
我们看到每一个偶数(2N+2) 都是前项奇数(2m+1)和后项奇数(2n+1)的首尾相加,都会形成一个两数相加的“数对组”,而这个组数是随着偶数的增大而增多的,数量近似偶数项数的一半。
可以表示成 N=m+n (公式 1)
m+n 是一组不是一个,其中就有两个素数相加。注意偶数并不是一个素数对相加,而是多个素数对相加。
随着偶数项数N的增大,它的两两奇数相加的组数是增多的,其中素数对也是增多的。
一些人质疑是,1、素数密度降低,会不会偶数没有了素数的两数相加?
素数密度虽然降低了,但是素数的总数是增多的而不是减少。随着偶数N的增大,素数对是增多的,仅仅是增多的速度变慢了。这个可以验证。
2、一些人担心是不是每一个偶数都满足至少有一对素数之和?会不会有遗漏?会有一个反例?
我们通过N+1空间的研究(看我有关的文章)已经知道了素数产生的原因,我们有了“合数项公式”,知道了素数不是“随机出现”,它们的出现有自己的规律,有自己的项数N相对应,所以在整个“空间里”不会有“突变”和间断点。
所以素数变化的规律是恒定的。
在这个和基础上,我们任取一个项数N,找到这个区间(0、N)内的素数个数,然后取两个元素的“组合”,看一看这个结果的数是不是大于项数N。其中包括素数本身自身的相加。
这是什么意思?不要理解错了。这不是N=m+n 而是素数两两的组合数。
意思是在区间(0,N)内,素数的两两相加的“组合”项数,能不能填满项数0至N。如果填满了,就满足了偶数2N+2。
3、还有一种证明方法更简单,前提不变还是使用2N+A空间的表格。利用“素数可以表示成一个奇数与形成它的偶数之和”。
这个不用证明,在2N+A表格中就可以看到。比如11= 3+8 。
懂的总是懂,不懂讲了也白讲。不过需要放弃过去的固定思维方式,尤其是这个x/Lnx的思维方式。
声明:任何形式的剽窃都是违背职业道德的,都是卑鄙无耻下流的,也是违法的!
2025年4月22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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