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为鉴 | 1次违规动火,企业和相关负责人双双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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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为鉴 | 1次违规动火,企业和相关负责人双双被罚!

2025年3月5日,

闵行一厂房突发火灾

火星四溅的切割机竟成了"纵火元凶"

原因竟是

第三方施工人员切割除尘管道时,

飞溅的火花被强力除尘设备"猛吸一口"

瞬间点燃了设备内部可燃物,并扩大成灾!

燃烧后的现场一片狼藉……

处/罚/结/果

经查,上海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作为第三方施工作业单位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从事作业,导致火灾事故发生。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项之规定。近日,闵行区应急管理局对该单位及其负责人的违法行为依法立案调查处理。

经查,上海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施工作业现场负责人邹某、作业操作人欧某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从事作业,直接导致火灾事故发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近日,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对施工作业现场负责人邹某、作业操作人欧某,分别给予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

动火作业属于特种作业

作业现场的金属火花

会到处飞溅

操作不慎极易引发火灾事故!

消防做的一组实验中,

持续电焊五秒,

挤塑板电焊熔渣集中掉落区域

便开始猛烈燃烧

一旦造成火灾蔓延,后果不堪设想!

相/关/案/例

01

危险化学品违规动火,一案双罚!

2022年11月15日,金山区应急管理局对A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违反《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从事动火作业。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金山区应急管理局根据《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八十八条的规定,结合自由裁量标准,对该单位依法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对该单位有关负责人依法作出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02

动火作业6项突出问题,一案双罚!

2023年5月1日,山东省应急管理厅行政执法人员对淄博市某机械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生产车间出口和疏散通道堵塞;有电焊工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上岗作业等6项问题。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第三十条第一款等规定。山东省应急管理厅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项、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等规定,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并对其违法行为分别裁量、合并作出罚款人民币14.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调查中还发现,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崔某某存在未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2万元的行政处罚。

03

无证+伪造动火作业证件,一案双罚!

2023年4月27日,应急管理部联合执法小分队对河南省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进行暗查暗访,发现该公司从事焊接的特种作业人员王某某等三人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上岗作业;王某某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件;王某某和聂某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随后联合执法小分队将问题线索移交属地监管部门。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应急管理局依法进行立案查处,核查确认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郑东新区应急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责令河南省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限期改正,并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3.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对王某某作出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0.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对王某某和聂某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的相关线索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闵行消防普法课堂

《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有关规定

第五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一)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从事作业;

(二)超过核定的生产能力、强度或者定员进行生产;

(三)违规在实验室研发阶段批量生产危险化学品;

(四)伪造、故意使用虚假工艺文件、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管理台账等严重影响安全生产的资料;

(五)拒不执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下达的安全监察指令;

(六)使用报废或者应当报废的设施、设备、产品;

(七)将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与员工宿舍设在同一座建筑物内;

(八)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

(九)违规使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从事危险作业;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生命安全无小事,规范操作保平安!

动火作业要做到“6必须”

供稿:闵行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