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以智力残疾人为犯罪工具的贷款诈骗案引发关注。犯罪分子以“好友”之名,利用受害者认知缺陷,通过各种手段骗取银行贷款,严重侵害弱势群体权益,扰乱金融秩序。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在依法严惩犯罪的同时,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发出司法建议推动行业治理,实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该案被央视《今日说法》《热线12》等栏目专题报道,成为司法维护公平正义、守护社会诚信的生动实践。

残疾人士遭骗入局

法院严惩诈贷黑手

2023年5月,钱某、姚某在明知陆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轻度精神发育迟滞)的情况下,伙同中介夏某、赵某等人,以高消费诱导陆某放松警惕,哄骗其抵押名下房产借款80万元,所得资金被挥霍一空。

同年7月,钱某、姚某为填补资金缺口,让中介找人垫资90万元给陆某,用于归还欠款,也就是所谓的“过桥”。后再次勾结中介,通过转让营业执照、虚构微信流水等手段,将陆某“包装”成企业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及陆某名义向某银行申请贷款200万元,并操纵陆某将自己名下两套房产抵押给某银行。贷款到账后,大部分资金被用于归还“过桥”资金,落入不法分子腰包,留在公司账户用于偿还贷款的不足四万元,银行因此遭受损失196万余元。

法院根据事实与证据,依法认定钱某、姚某的行为构成贷款诈骗罪,且二人均为主犯,依法判处二人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责令其退赔银行的相关损失。宣判后,检察机关未抗诉,各被告人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后来,陆某在法律援助律师的协助下起诉银行,要求确认贷款合同自始不成立,陆某不承担还款责任,不履行所有的还款义务。

今年3月18日,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陆某与某银行签订的合同无效,某银行应该为陆某涤除抵押登记。陆某的生活慢慢回归了平静。

筑牢安全防线 彰显司法担当

在审理过程中,吴中区法院发现银行对贷款申请人宣读本人免责声明及贷款材料审批中,存在把关不严的问题,给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案件判决后,法院向涉案银行制发司法建议,建议银行严格审核贷款资质及额度,加强贷款用途及资金流向监控,建立健全贷款诈骗联防预警机制。银行对此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并提出相应管控措施,并将相关成效积极反馈人民法院,形成司法与金融监管的良性互动,为弱势群体权益保护和金融秩序稳定提供了双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