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月22日
淮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有关政策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公告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惠民保障作用,更好地助力新市民、青年人以及多子女家庭等群体稳业安居,现就《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有关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后发布。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5年5月1日,欢迎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方式提出意见建议。提交意见建议时,请标注“《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有关政策的通知》修改建议”字样,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联系。
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健康东路55号房产大厦淮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邮编:223001
邮箱:zcfgc12@126.com
特此公告。
附件:《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有关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淮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4月22日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有关政策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有关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惠民保障作用,更好地助力新市民、青年人以及多子女家庭等群体稳业安居,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效能,决定对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有关政策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宽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销户提取条件。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在全国范围内无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账户,账户封存满6个月且符合我市销户提取其他条件的,可申请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提高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拥有两个及以上子女且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的缴存人及其配偶,租赁本市商品住房且符合本市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每自然年度提取限额在本市执行的租房提取限额基础上上浮20%。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未涉及事项按原政策执行。
来源:淮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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