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县数据和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周至县广济镇闫家社村北一街卫生室注销公告
我局于2025年4月17日依法受理了周至县广济镇闫家社村北一街卫生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注销)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法律法规规定,我局依法对周至县广济镇闫家社村北一街卫生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予以注销,自2025年4月21日起执行,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执业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
现将注销医疗机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周至县广济镇闫家社村北一街卫生室
医疗机构代码:PDY70493061012417D6001
医疗机构地址:周至县广济镇闫家社村
周至县数据和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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