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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应在哪缴纳印花税

问:

我公司是大连市一家企业,因开拓市场的需要,在北京签订了租赁合同,租用北京某大厦200平的写字楼,请问我公司签订的此房产租赁合同应在哪申报缴纳印花税

答:

《印花税法》(主席令第八十九号)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应税凭证,是指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第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为单位的,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纳税人为个人的,应当向应税凭证书立地或者纳税人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不动产产权发生转移的,纳税人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2022年7月28日在互动交流-在线访谈版块发布《印花税法相关热点问题解读》对问题“大连的企业,在上海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应该在哪里交印花税?”答复如下,根据《印花税法》第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为单位的,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纳税人为个人的,应当向应税凭证书立地或者纳税人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不动产产权发生转移的,纳税人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您公司在上海签订的应税合同,需在大连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因此,你公司在北京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应在大连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