郓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5年第7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郓城县市场监管局对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和调味品共2大类食品7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调味品1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了二氧化硫残留量问题。有关情况通告如下(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信息见附件2)。

菏泽学院郓城分校区使用的花椒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郓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郓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2日

来源:郓城县人民政府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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