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8家定点医药机构

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乌兰察布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乌兰察布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集宁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对主动提出申请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4家定点医药机构予以批准,自解除医保协议之日起,今后产生的医药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予支付。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序号

类别

定点编码

药店名称

营业场所地址

1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H15090200036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新区泉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集宁区永安路市人社大楼对面

2

诊所

H15099900381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一味堂中医门诊部

集宁区新区王府明珠小区南门底商

3

诊所

H15090200279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张博士口腔疾病防治所

集宁区曙光路与昌宁街交叉口东北120米

4

药店

P15090200397

乌兰察布市泰和祥药业有限公司

集宁区七马路新星小学对面路南

集宁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5年4月17日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乌兰察布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乌兰察布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集宁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对主动提出申请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4家定点医药机构予以批准,自解除医保协议之日起,今后产生的医药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予支付。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序号

类别

定点编码

药店名称

营业场所地址

1

诊所

H15090200298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李侠口腔诊所

集宁区建桥路虎山雅园东北门

2

诊所

H15090201366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王剑口腔诊所

集宁区昱丰小区大门北侧50米底商

3

诊所

H15090201647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梁永恒中西医结合诊所

集宁区百旺C区南门东侧50米底商

4

诊所

H15090200293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王彼军中西医诊所

集宁区虎山东路虎山秀苑10-商业1011

集宁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5年4月22日

编辑 | 集宁佰事通

‍ 来源 | 集宁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