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的“国之大事”

大都内有一处颇为特殊的园林,里面没有宫殿等建筑,也没有什么额外的布置,只有松柏庄严而静穆地等待着来客。园门外看守的士兵一丝不苟,他们只在每年的特殊日期打开大门,迎接高官、萨满神婆以及几位妇人。到了这样的日子,园子里依然极为安静,只听得萨满口中念念有词。稍过一会儿,一阵烟气从地上的坑中飘起,散在空中,越过围墙。士兵很熟悉那种味道:那是马肉与羊肉的香味。但是他们必须站好岗,保护神圣的仪式不受打扰,只能忍住口水,抑制自己肠胃的冲动。

园林里的人们所做的,就是蒙元的“烧饭”祭祀仪式。烧饭是一种在北方草原民族盛行的传统祭祀仪式,将供给祖宗的饭食、祭品加以焚烧,以敬飨祖宗。南宋叶隆礼撰写的《契丹国志·建官制度》云:“筑台高丈余,以盆焚酒食,谓之烧饭。”宋朝宇文懋昭所撰《大金国志》中也记载,女真人“亲友死,则以刀剺额,血泪交下,谓之送血泪。死者埋之而无棺椁。贵者生焚所宠奴婢、所乘鞍马以殉之。其祀祭饮食之物尽焚之,谓之烧饭”。

烧饭祭祖有一个专门的机构来管理、操作,这个机构就是“火室”。火室本指一种房子,忽必烈建立元朝以后,火室成为随帝位代代传承的斡耳朵的一种。

元代画家刘贯道《元世祖出猎图》(局部)

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出土元墓壁画画中丈夫着右衽,体现了中原习俗对蒙古人的影响夫人着左衽,乃是蒙古女性从部落时期到帝国时期持续的着装特色

斡耳朵本意是宫帐,后衍生为后宫制度;今日鄂尔多斯这一地名即来源于“斡耳朵”这个词。在复杂的斡耳朵制度中,火室的职责相对专门,仅掌管历代先帝的烧饭祭祀。元朝定都大都后,火室就设在大都城内。

据《元史·祭祀志》记载,每年九月和十二月十六日以后,在火室举行烧饭仪式。举行仪式时使用一匹马、三头羊以及马湩(马奶酒)和其他各种酒醴,此外还有红织金币和裹绢各三匹。祭祀时,通常由蒙古高官一名、蒙古巫师一名主持,而火室中的后妃进行实操:首先在地上挖一个坑专门用来烧肉,烧时浇上马湩、酒醴杂烧,一边烧饭,一边呼喊历代先帝的御名,邀请他们来享用。一年之中除了《元史》记载的大都的两次祭祖外,火室还要随元朝皇帝巡游,在其他都城举行烧饭仪式;在先帝过世的前三年,还要在帝陵周围每日烧饭一次。时至今日, 蒙古许多地区还有烧饭祭祖的传统习俗。

烧饭是元朝保留下来的先祖祭祀仪式,和汉地的祖先祭祀迥然有别。事实上,《元史·祭祀志》专门有一节讲“国俗旧礼”,讲述元代那些颇具蒙古本族特色的祭祀行为,如六月祭天、烧饭、射草狗等等,自成体系,而与汉地传统的郊祀风俗相区别。从祭祀内容上看,蒙元的这些旧礼和汉人传统认知中的“太牢”“少牢”之礼相比有很大不同,不仅没有使用猪、牛,最高等级的祭祀所用牺牲还往往替换为马,酒也多用马奶酒这样的民族饮品。

事实上,蒙古贵族并未想过将蒙古与中原的祭祀礼仪融合为一个整体,更没有想过将之推广到全国。相反,他们制定了严格的蒙汉之分,将蒙古人的祭祀礼仪置于汉人的祭祀礼仪之上,试图通过这样的方式在思想系统上保持优势地位。忽必烈强调国俗旧礼“皇族之外,无得而与”,限制外族人的参与。礼官们在制定礼法制度时,想要参考前朝制度,一位博士提出在中原传统的“三献礼”(祭祀时三次献酒)之外,增添蒙古的一献:“若割肉,奠葡萄酒、马湩,别撰乐章,是又成一献也。”还有一位博士直接抨击汉人的“摄祀大礼”让人一整天都站着, 真是毫无意义;而“燔膋膟”这一烤肉、烧兽油的祭祀仪式,与蒙古通行的烧饭仪式完美吻合,所以“不可废”。

尽管元朝是少数民族统治的王朝,但从祭祀礼仪不难看出元朝统治者对汉化的警惕性很高;而由于蒙古贵族将食俗、祭祀礼仪严格限于本族之中,其对汉人的实际影响也很有限。元朝朝廷对于民族文化融合的态度,由祭祀、饮食中可见一斑——这或许能帮助我们理解,在元朝覆灭之后,明朝的祭祀、饮食乃至整个文化系统中,为什么缺少蒙古人留下的痕迹。

“海禁”下的对外贸易

元朝统治者虽然对于中原文化始终心怀隔阂,但是特别鼓励海外贸易。他们继承了两宋与辽、金、西夏的海陆交通网络,并将国际交往和国际贸易推向了一个高峰,不仅派遣亦黑迷失和杨庭璧等官员访问苏门答腊、印度和斯里兰卡,而且鼓励商人出海贸易。当时的中国造船和航海技术都领先世界,不仅船只规模庞大,而且航程遥远,可以抵达波斯湾、红海,乃至地中海,将中国的粮食、瓷器、漆器和丝绸带到了沿路各国。他们也鼓励国际商人来华贸易,大量印度、波斯、阿拉伯商人因此得以进出广州和泉州,带来香料、珠宝、象牙和犀角。除此之外,马可·波罗和伊本·白图泰等欧洲和北非旅行家来到中国旅行。他们撰写的游记让阿拉伯人和欧洲人认识了富饶而繁荣的远东国家,激发了达·伽马和哥伦布等欧洲探险家前往远东寻求财富的冲动。

受权刊发,节选自《吃的中国史》,张良仁 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 北京贝贝特 2025年4月。

明朝对于海外贸易的政策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行文至此,大家首先想到的可能是明朝初年制定的所谓“片板不得下海”的海禁政策,对与周边的朝鲜、日本、越南等国家的朝贡贸易也有严格的限制。因此在明代初期,大量外来消费品是通过郑和下西洋或朝贡贸易输入中国的。

永乐三年(1405),明成祖遣心腹郑和率船队远赴“西洋”,开启了一场长达二十余年的航海伟业。直到宣德八年(1433),郑和率大明船队先后七次出海,足迹遍布东南亚、南亚和西亚诸国,最远处曾抵达非洲东海岸,达到了中国古代航海史和中外交流史的高峰。船队携带中国的茶叶、瓷器、丝绸等众多中国产品周游沿路各地,和当地居民互通有无。郑和的船队不仅带了大量商品厚赠各国,也和各国进行贸易。船队回航时所带的物品多为各种珍宝,当然也有胡椒、椰子、苏木等食物原料。船队以满剌加和苏门答剌为中转地,还在中转地建造仓库,用来储存钱粮、礼物和商品。跟随郑和三次下西洋的翻译官马欢,在其著作《瀛涯胜览》中记载:

中国宝船到彼(满剌加,引者注),则立排栅,城垣设四门更鼓楼,夜则提铃巡警。内又立重栅小城,盖造库藏仓廒,一应钱粮顿在其内。去各国船只回到此处取齐,打整番货,装载船内, 等候南风正顺,于五月中旬开洋回还。其国王亦自采办方物,挈妻子,带领头目驾船跟随宝船赴阙进贡。

郑和的船队通过贸易得到了大量物品,比如印度半岛的柯枝国(位于今印度西南)所产的胡椒,溜山国(位于今马尔代夫)的龙涎香、椰子。然而,因为船队的贸易看重更具价值、更稀奇的货物,所以郑和沿路搜罗的“明月之珠、鸦鹘之石、沉南龙速之香、麟狮孔翠之奇、梅脑薇露之珍、珊瑚瑶琨之美”,都是宫廷奢侈品。总体而言,这类奢侈品的使用和消费对中国百姓生活的影响相对有限。

尽管如此,郑和的远航对古代中外物质文化交流仍有非凡的意义。可惜由于成本高昂,宣德八年明朝就叫停了下西洋。直到七十多年后的正德年间(1506—1521),明朝终于稍微放开了私人贸易的限制,对一些来华的外洋商船,如来自泰国、马六甲的船只,按照货物价值征收相应的商税。

明朝茅元仪编《武备志》所载《郑和航海图》(局部)

嘉靖年间为了严防倭寇,朝廷又重新收紧了海禁政策。其间明朝随国内外形势的变化而交替采取弛、禁政策,但仍然对航海业的发展造成了不小的阻碍。最终,明代一度领先世界的中国造船和航海技术逐渐落伍于欧洲。在 15、16世纪之交,以欧洲为主导的大航海时代到来,葡萄牙、西班牙、荷兰和英国等西欧国家先后建立了海上霸权,成为欧洲的资本、物产、人员交流中心;它们开辟的航线将美洲新大陆、西欧、非洲、亚洲联系在了一起。世界性的航海运动大势,也不可避免地将明朝拖入了更具“世界性”的国际贸易和文化往来中,来自域外的知识和物产或主动或被动地进入了明朝人的生活。

自元至明,中国和海外各国交换的产品丰富多样,影响深远。除了经济史学家看重的美洲白银之外,这一时期活跃的海外贸易带来的物产大交换深刻地改变了中国和世界的饮食文化。茶叶、瓷器、白糖、柑橘、樱桃等中国产品不断对外输出;番薯、玉米、马铃薯、烟草、向日葵等外来农作物纷纷传入。各种物资贸易往来不绝,蔚为大观。明朝的丝、瓷、茶和糖作为大宗商品活跃在海洋贸易中,成了在微茫烟波之中连接世界的重要纽带。

季羡林先生的巨著《糖史》为我们梳理了中国糖业的发展脉络。中国从上古时期开始制作麦芽糖,战国时期种植甘蔗,制作蔗浆;大约从南北朝时期开始,人们采用曝晒的方法制作黏稠的蔗饧。这种蔗饧可以进一步做成半干的糖块,呈紫红色,因其形色似石,所以得名“石蜜”。受自然条件所限,本土石蜜脱水不够彻底,颜色不够白,质量和色泽不如西域石蜜。唐太宗派人到摩揭陀取经以后,中国蔗糖的质量有所提高,“色味愈西域远甚”。唐高宗又派人从印度请来制糖专家,制成了颜色较浅的精沙粒糖。到了唐玄宗在位期间(712—756),中国已能生产砂糖和冰糖,产品开始远销日本、波斯、罗马等地。北宋时期,四川糖坊造出了一种细腻、洁白的糖霜。苏轼有诗云:“冰盘荐琥珀,何似糖霜美。”与此同时,一些阿拉伯人将先进的制糖工艺带到了福州,也提高了中国白糖的质量和产量。马可·波罗说,福州人能够大量制造“非常白的糖”,产量可观。

《天工开物》中描述的糖车

进入元明时期,中国的糖业水平已经处于世界领先地位。明末宋应星撰写的《天工开物》中专门有一章《甘嗜》,讲解了从种植甘蔗到 制糖的全流程。而李时珍撰写的《本草纲目》描述了种类繁多的蔗糖,“清者为蔗饧,凝结有沙者为沙糖,漆瓮造成,如石、如霜、如冰者, 为石蜜,为糖霜,为冰糖也”。糖业的繁荣甚至为国家提供了新的税收。马可·波罗在提及元朝的税收时,说到了“百取三点三三”的糖税。民间文化也有了糖的位置。在《西游记》里猪八戒对妖精说:“曾着卖糖 君子哄,到今不信口甜人。”《天工开物》还特意列出了需要特殊模具的“兽糖”,即动物形状的糖果,一般供大型宴会使用。

糖类也是百姓的消费品。明朝遗民屈大均的《广东新语》描述当时的产糖大省广东遍布各类制糖作坊。这些制糖的作坊叫做“寮”,以糖为生的人叫做“糖户”,城市里的专卖店叫做“糖房”,韶关至今还有地名叫糖寮村。其间既有家庭小规模地种植甘蔗且兼职产糖,也有专门经营糖业以谋取利润的商家,形成了完整的生产、加工、销售产业链,为蔗糖的普及和出口创造了条件。

蔗糖外销的规模在元明时期继续扩大。万历末年,日本开始从中国进口白砂糖与红糖(日文称“黑糖”)。与此同时,中国的糖也进入了欧洲人的视野。福建所产的糖出口到了荷属巴达维亚(今印度尼西亚雅加达),并在整个荷属东印度群岛销售。据《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1637年,一个英国船队到达广州,该船队的凯瑟琳号返航时,带回从中国购买的糖12086担(此处可能指白砂糖)、冰糖500担。

伴随着糖的出口,制糖技术的流传也同步进行。16世纪末17世纪初,日本人直川智漂流到福建,逗留了一年后回国。他在福建学会了制作红糖的技术并将其在九州岛上推广。稍晚的天启三年(1623),琉球大臣仪间真常也派人前往福建,为当时的琉球王国引入了红糖制作技术。据季羡林先生考证,在孟加拉语及其他几种印度语言中,白糖“cīnī”一词与当地对中国的称呼同源,这意味着在千年之后,中国糖及其制糖技术反哺了印度。

除去瓷器、丝绸和蔗糖,通过陆上和海上丝绸之路走向世界的中国产品还有茶叶。饮茶在唐朝流行开来以后,中国茶叶逐渐走向了周边民族及国家。宋、元、明朝继续推行茶叶贸易。宋朝和明朝利用游牧民族对于茶叶的刚性需求(能够改善肉食为主的膳食结构),把茶叶当作战略物资,实行官府专卖制度,控制茶叶贸易,以达到“以茶制夷”的目的。

13世纪以后,茶叶随着蒙古人的征战扩散到印度次大陆、安纳托利亚、伊朗高原和阿拉伯半岛,而阿拉伯商人又把茶叶带到了欧洲。不过中国茶叶的外销高峰是在大航海时代才到来。明朝万历三十四、三十五年(1606—1607),荷兰东印度公司前往澳门贩运茶叶。虽然葡萄牙在16世纪初就已经开始贩运中国茶叶,但是中国茶叶对欧洲的大规模外销,是被荷兰东印度公司促成的。1637年,阿姆斯特丹的东印度公司十七人董事会特意发布指令,要求公司船队的所有船只都应携带一些罐装的中国茶和日本茶。当然,在17世纪初的荷兰,由于进口数量少,只有少数上层人物可以享用中国茶叶。到了17世纪下半叶,随着茶叶贸易的扩大,饮茶逐渐风靡荷兰的各个阶层。

17世纪和18世纪初是荷兰垄断茶叶贸易的年代,到1795年,英国东印度公司打败荷兰,夺过了茶叶贸易垄断权。它把茶叶销售到了英国本土和欧洲各国,乃至西欧国家在美洲的殖民地。在英国人的心目中,茶叶成了“绿色黄金”,这项贸易不仅给东印度公司带来了巨额利润,也给英国政府带来了巨额税收;茶税曾达到平均每年330万英镑,提供了英国国库总收入的十分之一。与其他欧洲人不同,英国人尤其热衷于饮茶,茶叶不仅令上流社会倾倒,也在各个阶层收获了广大的受众。到 19世纪,在贝德福德公爵夫人的带动下,英国贵族阶层的下午茶文化开始形成。下午四点前后,贵妇淑女们换上精美的长裙, 戴上手套和帽子,相聚在某一家的客厅,喝茶吃点心聊天。由于英国社会对于茶叶的需求庞大,为了降低成本,从19世纪上半叶开始,东印度公司开始派遣植物学家到中国搜集优质茶树种和茶籽,招聘茶工, 然后在印度和斯里兰卡种植茶树,建造茶厂。从此,中国的茶叶产业逐渐扩散到了海外各地。

新大陆作物的输入

随着海禁的松弛,中国在不断对外输出饮食文化的同时,也在不断引进海外的新作物、新产品。明代百姓继续努力种植传统的稻、麦、粟等作物,新大陆的“远方来客”也进入了中国的土地。它们与那些经由丝绸之路或其他途径传入汉魏、唐宋的“先辈”类似,在名字里往往带有“番”“胡”的字样。这些新来的作物不仅大大丰富了中国人的饮食结构,而且起到了赈灾救荒的作用。它们不是西方使节带来给皇帝高官赏玩的奇珍异宝,而是在全球范围的“哥伦布大交换”中,先由西班牙探险家从美洲带到欧洲,再由欧洲人带到亚洲各国的。随后它们又从亚洲各国来到中国,开创了自己的故事,也给中国人留下了深刻的历史记忆。

给当时的中国百姓,尤其是东南沿海一带留下深刻印象的新大陆作物是番薯。番薯在中国的出现,最早可以追溯到明代万历年间。明代福建巡抚金学曾在《海外新传七则》中详细介绍了番薯的性味、功用,称其因为从外番传入,所以叫番薯。明末大学者徐光启更是在他的《农政全书》(1628 年刊印)中绘声绘色地讲述了番薯传入中国的一段传奇: 有一个福建人在海外见到番薯大为惊讶,深感其用处可观,遂决定将其带回国内。可是当地禁止这种高产作物外传,所以此人就将番薯藤缠在船舶的缆绳上带回福建。

《农政全书》记载番薯的片段(右侧)

番薯遂在福建、广东推广种植。刊行于乾隆三十年(1765)的孤本文献《金薯传习录》记载了福建长乐人陈振龙侨居吕宋,后来引种番薯于中国的故事,侧面验证了徐光启记载的真实性。

明末谢肇淛撰写的《五杂组》有如下记载:

百谷之外有可以当谷者,芋也,薯蓣也。而闽中有番薯,似山药而肥白过之,种沙地中,易生而极蕃衍。饥馑之岁,民多赖以全活。此物北方亦可种也。

百姓依靠番薯渡过饥荒岁月的说辞并非夸张,而是真实的历史事件。万历二十一年(1593)福建遭遇大旱灾,粮食歉收,陈振龙与儿子陈经纶向福建巡抚金学曾推荐了这种表皮呈朱红色的番薯。金学曾让陈氏父子先试种,成功后便下令推广种植,使得番薯在闽地得以迅速传播。

陈振龙携带番薯回到福建长乐时,同船人也有向陈氏求要种子的, 这位乘客的种子被种植在泉州下辖的晋江。尔后福建、广东、台湾等地的方志都有引入番薯的记载。无论这些记载真伪如何,可以确定的是: 其一,番薯来自东南亚的吕宋、苏禄等国,这离不开将番薯从美洲带到菲律宾的西班牙人。其二,番薯进入中国纯属民间行为,是中国人与南洋自发交流的反映。

番薯在明代后期生根于中国沿海,明人很快就意识到番薯耐旱、高产、易于种植的特点,使得番薯能够在激烈的农作物竞争中脱颖而出, 开始向中国内地传播。祖居松江府(今上海松江)的徐光启正是在这样的过程中认识和研究番薯,并在万历三十八年(1610)的江南旱灾后将其引入江南地区的。但受限于当时种子的过冬储存技术,番薯始终没有向气候寒冷的中国北方大面积扩散。到了乾隆年间,番薯才扩展到西北、东北等地区。乾隆晚期还曾下诏各省栽种番薯来解决民间粮食不足的问题。自此以后番薯作为辅助粮食走向全国,成为通行全国的重要作物。

玉米这种主要粮食作物也来自新大陆,最早在墨西哥驯化,后来传播到中美洲各地。哥伦布在登陆美洲时发现了它,随后玉米被带回欧洲, 很快在本土普及,进而传播到非洲。它与番薯一样,适应力很强,可以种在贫瘠、干旱、寒冷的地方,而且生长快、产量高,还不用经常照料。

利玛窦与徐光启像,耶稣会会士阿塔纳修斯·基歇尔(Athanasius Kircher) 绘制,载于其著作《中国图说》。右侧为徐光启,上方写有徐光启的姓名以及教名“保禄”与号“玄扈”

最早提到玉米的历史文献是明朝嘉靖三十年(1551)刊印的河南《襄城县志》。四年以后,云南土司将玉米作为贡品送到北京。这样看来,玉米在此之前就已经传入中国了。玉米的传入途径众说纷纭,或说与番薯一样经由菲律宾等东南亚国家的中转,从中国东南沿海进入内地。据葡萄牙传教士马丁·德·拉达(Martín de Rada)的记载,万历三年(1575)厦门就有人种植玉米了。另说玉米经过西北陆路进入中国西北,甘肃的地方志《华亭县志》(1560 年)称玉米为“番麦”“西天麦”。而《肃镇志》(1586 年)则将玉米称为“回回大麦”,意指玉米是经由伊斯兰世界传入的。或说经过印度与中南半岛,再通过西南陆路进入中国的云贵川,西南地区的众多方言至今仍称玉米为“玉麦”。当然, 玉米传入中国的路径未必单一,明朝广大的疆域为新大陆作物的传入提供了太多可能。《本草纲目》记载玉蜀黍“种出西土,种者亦罕”,《农政全书》在提到玉米时,也只是说“盖亦从他方得种”,没有确指真正的传入地在哪里。

虽然玉米引入于明代中叶,但玉米的普及并非发生于明代。明代的一些小说如《金瓶梅词话》提到玉米可以磨成面,做成“玉米面玫瑰果馅蒸饼儿”和“玉米面鹅油蒸饼儿”,似乎还是一种稀奇的吃食。到了清中叶的乾隆、嘉庆年间,玉米才成为一种广泛种植的作物。中国人口在雍正时期就开始激增,到乾隆六年(1741)已达1.43亿人。为了解决人口膨胀带来的耕地短缺问题,乾隆七年(1742)以后清朝“弛禁”,鼓励农民开垦山地,而且免收开垦者的土地税。这些措施迅速推动了中国山地的开发,而耐旱、易种的番薯和玉米也很快在中国传播开来。

辣椒也是一种在明朝传入我国的新大陆作物。现代人钟爱的香辣、麻辣食品并非“古已有之”,明朝以前的先民无法品尝到类似的味道。辣椒最早驯化于墨西哥,伴随着哥伦布对新大陆的发现被带回欧洲。在明代进入中国后,辣椒慢慢普及到全国各地的餐桌,五味中的“辛”才逐渐为“辣”所取代。至今在中国四川、云南还称辣椒为“海椒”,福建、海南等地则称其为“番椒”,都点明了该作物的外来属性。

中国最早关于辣椒的描述,见于万历年间杭州人高濂撰著的《遵生八笺》:“番椒,丛生,白花,子俨秃笔头,味辣色红,甚可观。”明代崇祯年间刊刻的《食物本草》也记载辣椒“木本低小,人植盆中以作玩好”,也就是说当时人们是把它当作观赏植物来看的。但是,明末天启年间山东王象晋编撰的《群芳谱》则将辣椒列入了蔬菜中。这些早期史料表明,东部沿海地区的人们已经认识和利用辣椒了,不过做法不同。另有一些说法认为辣椒可能经丝绸之路传入中国西北,故称“秦椒”,或是经东南亚海路传入南方。

不过,中国目前可以见到的最早食用辣椒的记载,是康熙六十年(1721)编成的《思州府志》,书中记载“海椒,俗名辣火,土苗用以代盐”。类似的说法见于乾隆年间编纂的《贵州通志·物产》。这说明食用辣椒始于贵州,而人们食用辣椒是因为缺盐。在道光和同治年间,关于食用辣椒的史料有所增加,类似的记载大量出现于 19 世纪,说明食用辣椒的习惯已经扩散到全国。不过,我们熟悉的无辣不欢的湘菜和川菜要到 19 世纪后期才形成。此时距离辣椒进入中国已有两百余年了。

此外还有很多来自新大陆的作物,包括南瓜、番茄、花生、马铃薯、葵花籽(向日葵)等等,大抵在明朝中后期至清朝中期传入中国。这些新大陆来客在华的传播路径都是模糊而复杂的,从它们的出现、种植、传播,到最终进入大众的餐桌,都要经历一个非常漫长的过程,常常跨越明代后期到清中叶的时段。

无一例外的是,这些作物出现在中国文献中的时段高度重合在明末的嘉靖至万历年间。这充分说明在海禁政策松弛之后,明代中国和世界经济往来较为频繁。在这段时期,明人移居海外的情况也开始增多,以至于《明史》记载“闽人以其地(吕宋国,引者注)近且饶富,商贩者至数万人,往往久居不返,至长子孙”。

随着上述新大陆作物的引入和扩散,我国的人口、粮食、经济、文化、饮食活动也发生了变化。这些较易种植与培育的新大陆作物,刺激了我国先民对贫瘠山地的开发,改变了中国以稻、麦、粟等传统粮食作物为主的农业格局,丰富了人们的粮食结构,缓解了中国东南沿海一带人多地少的粮荒问题。在渡过了明末清初的寒冷气候与战乱时期之后, 这些新大陆作物得以再次蓬勃发展,为清朝康雍乾盛世的人口增长提供了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