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驾驶员因超车发生口角,之后“约架”大打出手,由于酒精的“作用”,两个“醉猫”相互报警举报对方酒驾,结果两人均被我市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这事4月23日凌晨发生在戴南镇。
当日凌晨0时15分许,戴南镇的姚某驾驶苏MS0×××和朱某分别驾驶一辆小汽车回家,当他俩由东向西,同向行驶在戴南镇园区大道一路段时,朱某的车子从姚某的右侧车道“超车”。姚某见状感觉心情不爽,冲着对方责问了几句……此后二人犯了“路怒”症,你“超”我,我“超”你,互不相让。
几个回合后,车子到达一红绿灯路口,趁着等待绿灯的间隙,朱某下车与姚某“理论”,当然是话不投机,遂“约架”找个地方“单挑”。姚某当即应允,并说前方不远处有个停车的空地,言下之意,一决高下。
到达地点下车后,两人各自拉开架势,你来我往,一阵拳脚相加。顷刻,块头较大的朱某就将稍显瘦弱的姚某拼得败下阵来。
此时,气不过的姚某在“酒精”的作用下,便向公安机关举报朱某的酒驾行为。朱某见状也不甘示弱,随后拨打“110”举报了姚某酒驾违法。辖区兴化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戴南中队值班民警接报后很快赶到现场,依法对二人进行了呼气式体内酒精检测,当日并送往泰州市公安局相关部门进行检验。
交警了解到,4月22日晚,朱某、姚某分别与各自的朋友一起吃饭喝酒。饭毕后因害怕自己酒驾,遂刻意晚了些时候再驾车回家,二人还真想到一块儿去了,且又在路上“偶遇”,但半夜时分却“歪打正着”、自投罗网而被逮。姚、朱二人对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4月26日,经泰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对姚某、朱某当天凌晨提取血液中的乙醇含量鉴定结论,分别显示为206.6毫克每100毫升和161.6毫克每100毫升,远远超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4月27日,姚、朱二人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兴化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惩罚。
▍文章来源:兴化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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