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4年某地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张某因替表弟借款50万被银行起诉,尽管他一分钱未用,仍被判承担全部还款责任。为何“借名借款”风险如此之大?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俞强律师结合最新案例,拆解法律盲区,教你用3招规避“背锅”风险。
一、热点案例:一场“人情债”引发的百万纠纷
2023年,王某因征信不良无法贷款,委托好友李某以李某名义向银行借款100万。双方私下约定“钱归王某用,债由王某还”。后王某生意失败失联,银行将李某告上法庭。法院判决李某需全额还款,李某愤而质疑:“钱不是我用的,凭什么我还?”
法律焦点:借名借款中,名义借款人为何难逃还款责任?
二、法律解读:3个颠覆认知的裁判规则
1. 合同相对性原则:签字即担责
根据《民法典》第465条,借款合同仅约束签字双方。即使名义借款人未实际用款,只要未向银行披露实际用款人,银行有权直接起诉签字人。
案例支撑:2024年某银行诉赵某案中,法院明确“资金流向不影响合同效力”。
2. 间接代理规则:披露≠免责
若名义借款人能证明银行在放贷时明知实际用款人存在,且银行同意由实际用款人担责,则可突破合同相对性。但举证难度极高,需提供录音、书面协议等直接证据。
风险提示:某案件中,名义借款人因仅有转账记录,未能免除责任。
3. 刑事犯罪不影响民事还款
即使实际用款人涉嫌贷款诈骗,名义借款人仍需先向银行还款,再通过刑事退赔程序追偿。某法院判决指出:“民事与刑事责任并行不悖”。
三、行动指南:4步守住你的钱袋子
1. 签约前“三查”
查合同主体:坚持要求实际用款人共同签署借款协议;
查银行知情证明:留存银行客户经理知晓实际用款人的录音或书面确认;
查担保条款:避免为实际用款人提供抵押或保证。
2. 资金流转留痕
要求银行将贷款直接打入实际用款人账户;
转账备注“代XXX借款”,并保存聊天记录。
3. 签订书面追偿协议
明确约定:“实际用款人承担最终还款责任,并赔偿名义借款人因此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某案例中,该条款助名义借款人成功追回120万损失。
4. 争议应对策略
立即举证:在收到起诉状15日内,提交委托借款的证据链;
追加当事人:申请法院将实际用款人列为共同被告;
执行阶段救济:履行还款义务后,凭生效判决向实际用款人追偿。
四、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俞强律师特别提示
“借名借款本质是法律风险与人情关系的博弈。我们处理过数十起类似案件发现:90%的名义借款人因证据不足败诉。建议在出借名义前,务必咨询专业民间借贷律师,通过协议设计降低风险。”
互动话题
你有过替他人借款的经历吗?是否遇到过“被负债”困境?欢迎在评论区分享你的故事,获赞前三名可免费获得《借名借款风险防范手册》(电子版)。
风险声明
本文所述策略需结合具体案情调整,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守住法律底线,才能守护人情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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