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9日上午,省生态环境厅召开4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
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处长邹新先生出席并介绍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四级调研员宁嵩,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网络和统计评价处副处长罗勇,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与规划院副院长张萌,九江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刘明出席发布会并答记者问。省生态环境厅宣传教育与对外合作处处长李晨明主持新闻发布会。
下面我先通报2025年3月份我省空气、水环境质量状况。
一、空气环境质量状况
2025年3月,全省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为28.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4%,全省优良天数比率为95.3%。
11个设区市PM2.5月均浓度排名为:赣州市第一,抚州市第二,吉安市第三,景德镇市第四,宜春市第五,上饶市第六,鹰潭市第七,新余市第八,萍乡市第九,九江市第十,南昌市第十一。
全省107个县(市、区)和开发区PM2.5月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排名前十(出现并列一并列入)的依次为广昌县、宜黄县、南丰县、安远县、寻乌县、南城县、兴国县、婺源县、安义县和会昌县;排名后十(出现并列一并列入)的依次为青云谱区、浔阳区、东湖区、南康区、濂溪区、九江经开区、柴桑区、青山湖区、萍乡经开区和湘东区。
二、水环境质量状况
2025年3月,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监测断面(点位)水质优良(Ⅰ~Ⅲ类)比例为93.9%。主要河流中,大桥河和渌水水质为良好,其余河流水质均为优。主要湖库中,新妙湖水质为良好。赣江流域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断面(点位)水质优良比例为93.9%。
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5.5%;“五河”和东江源头保护区出水断面水质功能区达标率为90.9%;入鄱阳湖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100%。(徐根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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